于进一步发挥好长期护理保险积极作用的建议及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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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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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9.06.05
背景和问题
为健全本市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保障失能人员基本护理需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6〕80号)和《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有关规定,本市于2017年末制定了《上海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办法》本办法。长护险是社会互助共济形式,资金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和居民医保统筹资金中调剂筹集。自实施一年多的时间,长护险解决了本市很多长期失能人员的护理问题,同时也提供了很多就业岗位,特别是解决了农村一大批50岁退休,60岁领取养老金的妇女“再就业”问题。
但同时我们也看到了试点工作中的问题:
1.在实施过程中社会上普遍对长护险的认识不全面,很多老年人和家属都将长护险和居家养老服务混淆,认为老年人到了60岁就可以申请工作人员来家里洗衣服,很多生活能自理的老人都在申请长护险。目前很多地区申请和享受长护险的,服务内容大都为洗衣服,偶有烧饭服务。
2.地区范围内评估和服务的差别话。长护险政策普及度较为广泛,评估机构和服务机构多,服务人员资质各不同,所以失能人员和家属存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的比较。主要现象为:一是同等身体条件下,享受的社区居家照护待遇不同。二是申请时间、评估时间及享受护理服务时间的比较。三是一些看似身强力壮的人也在享受照护服务。由此产生地对长护险政策的理解偏颇。
3.长护险办理流程可简单概括为申请—受理—评估—服务,分别对应各基层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评估机构—服务机构。申请人和家属不能时实掌握自己申请业务的办理情况,知晓各阶段各部门办理反馈信息,因此带来了一些不必要的担心和困扰。
4.护理服务人员的资质和管理问题。按规定提供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的人员,应当是执业护士,或参加养老护理员(医疗照护)、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等职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一些护理服务人员没有达到要求的资质还有委托他人护理服务现象。
建议
1.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政策的宣传和引导。让长期失能人员和家属都能知道长期护理保险的申请流程和具体有哪些服务内容,一是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申请,二是避免服务需求和服务内容的不匹配,从而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
2.加强对评估机构的行业管理。实施对评估人员的培训和评估质量监控管理。评估机构可依据评估等级出具服务计划建议,作为服务机构制定服务计划的参考,同时也让失能人员和家属作为接受服务内容的参考。
3.加强对定点服务机构的行业管理。实施对护理服务人员资质培训,对护理服务质量进行监管。在保证服务时间方面虽然现在有对服务人员的考核管理方加强对定点服务机构的行业管理,实施对护理服务人员资质培训,对护理服务质量进行监管。在保证服务时间方面虽然现在有对服务人员的考核管理方法,但仍存在弊端。建议可采用GPS服务轨迹定位进一步加强管理。
4.对区域范围内有几家评估机构和服务机构的,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着重在申请办理流程及办结期限、评估时间和期限、护理服务质量等方面,避免由于竞争带来的操作不规范。
5.建议采用APP形式,将各阶段各单位的受理、评估、服务情况能及时予以告知,让受理人可时实查询。同时对服务内容和质量有一个反馈和交流的平台。
在政协第五届委员会第三次议上提出的第128号提案《关于进一步发挥好长期护理保险积极作用的几点建议》的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是加大长护险服务的宣传推广。充分利用各种信息传播媒介,宣传长护险政策和相关服务内容,提高居民知晓率和利用率。二是打造专业化的评估队伍。建立对评估人员的考核培训机制,定期开展培训和考核,实行末位淘汰制度。三是制定标准化的评估和服务流程。制定区内标准化的评估和服务规范和操作手册,评估机构和服务机构也应建立相关规章制度。四是加强评估机构的规范化管理。从制度建设,标准规范入手,开展对评估机构诊疗范围、人员资质、文书管理等关键环节的管理,开展重点专项监督检查。五是完善透明化的考核和监管体系。加强长护险评估的监管机制建设,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引入第三方专业质控队伍,进行全面评估,明确评估和监管的主体、内容和运行机制,建立长护险评估诚信档案。
协办单位: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