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村居委老年护理保障质量的建议及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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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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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9.06.05
背景和问题
自今年2月9日贯彻《青府发【2018】10号文件》、即《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浦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来【以下简称“长护险(试点)”】,全区各民办为老服务机构组织起一大批助老员穿梭在各村居委,为参保人员展开了上门居家养老服务。十个月来,总的发展方向是好的,但护理保障质量体系建设堪忧,表现在:
1、机构过多过滥。由于行业准入门槛较低,造成全区目前的民办为老服务机构多达80多家。致使有的街镇范围内,同时拥有3、4家民办机构在争抢参加享受“长护险”(试点)福利的对象人数。有些街镇老龄干部人未退休,但他们“近水楼台”,通过借用他人名义创办为老服务机构之途径,将手中的老龄资源占位己有;个别拥有所谓资质的为老服务机构还变相将中标的“长护险(试点)”业务发包给他人组织予以实施或代管;
2、评估不够缜密。区政府文件颁布后的初始阶段,各街镇参加“长护险(试点)”的报名人数一路飙升,瞬间,专业评估机构的师资力量捉襟见肘,在来不及应对的情况下,2018年6月底之前允许街镇卫生中心派员对参保人员进行健康状况的第三方等级评定,导致标准掌握宽严不一,使一些服务对象的评定等级与实际情况不相一致,有损第三方评定的公正公平;
3、服务表象混乱。一些易地(跨街镇范围)开展“长护险(试点)” 的民办机构,未能紧紧依靠当地基层村居委的力量开展试点工作,而是一味地为了打开局面,抓住该地区50—55岁那批就业困难的中年妇女急于“安生立命”的心理状态,变相唆使或发动她们自己去约谈或寻找服务对象,然后编在其服务机构的麾下,造成有的助老员既无上岗证,且服务对象局限在仅是自己父母、公婆乃至叔婶这样的小圈子里;
4、服务内容狭隘。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由于对其深远意义的宣传力度不够,造成服务内容仅停留在“洗衣服、扫地皮”这一低端的服务水准上,导致出现了几种意想不到的情况:a女儿考出上岗证后转让给母亲(婆婆)去做;b自己仍正常去企业上班而将助老业务委托她人去做;c服务对象若是至爱亲朋的,干脆还是各个对象自己做,服务报酬成了“助老员”的“不劳而获”;d服务对象自己料理洗衣扫地等事务,暗示助老员将报酬“分一杯羹”于其享受。由于对此类不正之风缺乏监督、制止和纠正,导致其在青西农村地区蔓延,使充满阳光的村居委居家养老服务出现瑕疵;
建议
为完善以“长护险(试点)”为切入口的养老服务的关键,一是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市区两级文件的主要精神,做到“拷贝不走样”;二是为老服务机构的数量要与市场需求相匹配,坚决克服“多、滥、散”的现象;三是在提高为老服务可及性的同时着力向提升服务质量方向转变,以保证养老服务产业持久发力。因为只有在提升服务质量上下功夫,才能加快养老服务机构的标准化建设,深化精细化服务管理,提高养老服务的社会满意度;只有在提升服务质量上下功夫,才能广泛推动护理职业技能竞赛以及示范性养老机构的创建,把惠及我区老年群体的福祉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只有在提升服务质量上下功夫,才能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使养老服务业真正成为新时代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新功能;只有在提升服务质量上下功夫,才能实施养老服务业“四化”(社会化、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战略。为此建议:
1、资质认准,把好入口。今后,为避免为老服务等社会公益项目出现“一窝哄”等状况,建议区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相关申请时,将申请人有否《社工证》作为办理相关证照的刚性要求,并督促现已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民非企业负责人在2019年上半年内必须参加相关培训暨考取《社工证》,逾期责令其自行退出居家养老服务行列;
2、健全组织、明确责任。由区人保局(医保中心)牵头成立“青浦区‘长护险(试点)’监督考核领导小组”,明确各单位成员和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并建立定期例会制度,以便各成员单位相互交流、沟通信息,准确、实时把握“长护险(试点)”工作的走向;
3、制定细则、完善考核。在广泛听取各街镇老龄工作机构和分管领导意见之基础上,制定对民办为老服务机构的考核细则,在报经区“长护险(试点)”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的基础上,印发各民非机构贯彻执行,并针对当今发现的不正常苗子责令其限期自行整改,监督考核领导小组择日进行现场复查或抽查,同时作出该民办为老服务机构要否退出行业序列的初步判令;
4、开通热线,欢迎举报。在全区范围内,通过区电视台、有线广播及分发相关宣传资料的方式,深入开展“长护险(试点)”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真正使百姓理解“长护险试点”的目的意义。在宣传教育同时,开通“长护险(试点)”电话投诉热线,充分发挥民间力量的监督举报作用;
5、树立典型,奖勤罚“滥”。发挥青浦区为老服务协会等相关群团组织的作用,引导各民非机构开展行业自律活动。以评比《 “长护险(试点)”流动红旗》为载体,每季度组织各民非为老服务机构以“工作季报”为抓手,开展“企业自发参与评审、协会理事会集中评审、领导小组最终评审”等环节,确定每一季度的流动红旗,并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行全年度的行业评先评优活动,把我区的“长护险(试点)”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在政协第五届委员会第三次议上提出的第057号提案《提升村居委老年护理保障质量的若干建议》的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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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大长护险服务的宣传推广。充分利用各种信息传播媒介,宣传长护险政策和相关服务内容,提高居民知晓率和利用率。二是打造专业化的评估队伍。建立对评估人员的考核培训机制,定期开展培训和考核,实行末位淘汰制度。三是制定标准化的评估和服务流程。制定区内标准化的评估和服务规范和操作手册,评估机构和服务机构也应建立相关规章制度。四是加强评估机构的规范化管理。从制度建设,标准规范入手,开展对评估机构诊疗范围、人员资质、文书管理等关键环节的管理,开展重点专项监督检查。五是完善透明化的考核和监管体系。加强长护险评估的监管机制建设,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引入第三方专业质控队伍,进行全面评估,明确评估和监管的主体、内容和运行机制,建立长护险评估诚信档案。
协办单位: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