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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青浦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3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主动公开

青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11.29

 对第137号代表建议《关于老年人体检的建议》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713号)和上海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上海市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的通知》(沪卫计基层〔20182号)文件规定,“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的对象是辖区内65岁以上常住居民,根据居民自愿原则,每年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中医体质辨识、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
目前,您建议的“已退休但未到65岁的户籍老人”人群的健康体检,上级部门没有相关政策依据和文件规定,我区也尚未安排有关工作的预算。
2017年全区符合免费体检的老年人有9.54万人,实际参加体检的老年人有6.25万人。您提案中以朱家角镇为例,符合人数为1.45万人,占2017年全区老年人健康体检人数23%,如果短期内增加老年人健康体检的人数,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体检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存在一定的困难。
其实您的建议是区卫计委今后工作的一个方向,2018年起,区卫计委健康体检工作由65岁以上户籍居民覆盖至65岁以上常住居民。同时,我们将通过合理整合和充分利用各种医疗资源,科学设置检查内容和项目。并且,积极和上级有关部门沟通,争取各部门的政策支持,在具备条件的基础上适当考虑调整体检年龄,进一步扩大受益人群。
 

青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