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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QG830500020250007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青卫健人事〔2025〕9号
发文日期: 2025-04-27 15:04:40
公开主体: 上海市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5.04.30
上海市青浦区精神卫生中心:
经研究决定:
朱许佳同志试用期已满,任上海市青浦区精神卫生中心护理部主任;
潘慧萍同志试用期已满,任上海市青浦区精神卫生中心财务科科长。
特此通知。
(以上同志的任职时间自2024年3月算起。)
上海市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