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浦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QG8302000-2019-006
主动公开
青卫计预防〔2019〕12 号
青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9.05.31
区内各相关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的要求,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政法委等10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关于本市开展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区制定了《青浦区社区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共上海市青浦区委政法委
中共上海市青浦区委宣传部
上海市青浦区教育局
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
上海市青浦区民政局
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
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
上海市青浦区信访办
上海市青浦区残联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