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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青浦区视觉健康规范诊治中心的通知

QG8302000-2021-002

主动公开

青卫健预防〔2021〕13号

上海市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07.15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加强“青浦区视觉健康综合服务管理体系”建设 的通知》,为构建我区完善的眼病综合防治服务体系,关注未矫 正屈光不正、糖尿病视网膜病变、高度近视、屏幕终端眼疲劳等 更广范围的视觉健康问题,更好地为全生命周期的眼健康做好服 务。按照青浦区视觉健康服务管理的需要,经公开招募、资质审 核、现场查勘,专家评审等环节,确定以下三家机构为青浦区区 级视觉健康规范诊治中心,名单如下:

1.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青浦分院符合区级视觉健康规范 诊治中心要求,承担接收并规范诊治社区转诊的常见视觉健康疾 病患者,疑难复杂眼病患者转诊,指导和参与社区视觉健康疾病 筛查及协助区级视觉健康预防干预中心对对口的社区卫生服务 中心开展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

2.上海德目佳苑眼科门诊部符合区级视觉健康规范诊治中 心关于视光服务的要求,承担视光筛查及复诊服务,指导和参与 社区视觉健康疾病筛查及协助区级视觉健康预防干预中心对对 口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

3.爱尔清亮眼科医院符合区级视觉健康规范诊治中心要求, 承担接收并规范诊治社区转诊的常见视觉健康疾病患者,疑难复 杂眼病患者转诊,指导和参与社区视觉健康疾病筛查及协助区级 视觉健康预防干预中心对对口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业务培 训和技术指导。

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 年 7 月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