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关于同意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人民医院设立特需接种门诊的通知

QG830200020230014

主动公开

青卫健预防〔2023〕19号

上海市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09.15

青浦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人民医院:

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人民医院于2023 年5 月19 日递交开设特需接种门诊的申请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上海市预防接种门诊管理要求(2016 年版)》等规定,按照“分类管理、属地化管理”的原则,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于6月8日组织青浦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开展现场指导,并于 8 月 10 日以现场查看、资料查阅、座谈等形式开展了现场技术认证,内容包括机构属性、门诊布局、人员配备、疫苗及冷链管理、预防接种安全性监测、信息化建设情况等。经认证,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人民医院特需接种门诊布局已基本符合要求,并建立预防接种管理制度,具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和人力资源,但在人员培训、信息系统、“人证合一”装置配备方面需完善,截止 9 月 1 日,其已完成人员培训,接入信息系统,并配备“人证合一”装置,现同意其设立特需接种门诊。

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人民医院要严格遵守国家和我市、区预防接种规定,为市民提供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接种疫苗种类仅限上海市非免疫规划疫苗,不能超出区级疫苗目录范围,并向青浦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订购,不得擅自订购、销售或使用非正规渠道供应的疫苗,同时要严格按照《上海市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开展预防接种工作。请青浦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青浦区卫生健康委监督所加强对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人民医院特需接种门诊的业务指导、质控和监督管理。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 年9 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