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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公共场所双随机信息公开(区抽)

主动公开

2023.01.10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市卫健委、市所、区卫健委关于“双随机、一公开”(以下简称:“双随机”)监督抽查的工作要求,根据《2022年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方案》及《2022年青浦区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情况,我委于2021年6-11月组织开展公共场所双随机监督区级抽查工作,现将抽检结果公告如下:

(一)随机监督抽查对象

住宿场所17户、沐浴场所56户、游泳场所7户、集中空调18户,共计98户,具体名单详见附表。

(二)随机监督检查内容

1.住宿场所

按照青浦区卫生健康委下达的“双随机”任务名单,对辖区内住宿场所进行监督抽检。抽检内容包括顾客用品用具。

每户住宿场所抽检的客房数量不少于2间,每间客房布1个监测点。每户住宿场所不同的公共用品用具至少抽检2件,使用一次性公共用品用具的不抽检。

抽检项目包括:棉织品外观、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pH。杯具外观、细菌总数、大肠菌群。

2.沐浴场所

按照青浦区卫生健康委下达的“双随机”任务名单,对辖区内沐浴场所进行监督抽检。每户沐浴场所需抽检沐浴用水和公共用品用具。沐浴用水包括淋浴水和浴池水。使用一次性公共用品用具的可以不抽检。抽检项目包括:棉织品外观、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pH。沐浴用水嗜肺军团菌、池水浊度。

3.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按照青浦区卫生健康委下达的抽查任务清单,对辖区内公共场所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监督抽检。抽检项目包括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风管内表面积尘量、细菌总数、真菌总数;冷却水中嗜肺军团菌。

使用单位需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报告复印件。

(三)抽查方式:

全覆盖监督检查。

(四)随机监督抽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上海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6部分:卫生监测技术规范》(GB/T 18204.6-2013)、《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12)、《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DB31/405-201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GB 37487-2019)、《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制要求》(GB 37488-2019)、《住宿业卫生规范》《沐浴场所卫生规范》《游泳场所卫生规范》《公共游泳场所卫生管理规范》等,重点监督检查住宿、沐浴、人工游泳池、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并对有关公共场所顾客用品用具、游泳池水、室内空气、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质量进行监督抽检。

(五)随机抽查结果(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