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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外聘法律顾问选聘公告 2024-09-02

为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国家、上海市和本区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要求,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外聘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1名

二、聘任期限

1年,聘任日期按双方合同约定。法律顾问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考核结果作为聘任单位续聘的重要参考。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严格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执业律师具有5年及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5.符合聘任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条件

1.具有较丰富的医疗卫生单位法律顾问服务工作经验;

2.熟悉卫生健康领域的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

3.有担任本区区级职能部门或政府法律顾问经历。

四、工作职责

1.参与重大决策、决定研究,出具法律论证、审核意见书;

2.参与重大项目、重大合同的谈判和文本起草、审核等,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

3.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等,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

4.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审议、行政诉讼案件诉前应对,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

5.参与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理,出具法律意见书;

6.参与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的分析与评估,出具调查报告或法律意见书;

7.协助提供法制培训、宣传等服务;

8.协助拟定、修改或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或规范;

9.妥善完成聘任单位交办或聘任合同约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五、选聘组织

由本单位分管领导及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外聘法律顾问选聘小组。

六、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6日。

(二)报名方式

在报名期限内至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号楼202室递交《报名表》,并附相关职称、执业证书、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与评审

本单位按照公平公正、择优选聘原则,对报名人员相关条件作出资格审查和综合评审,最终确定聘任的人选,并公示5个工作日。

(四)签约聘任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与外聘法律顾问签订聘任合同。

政策及报名咨询电话:69716303

联系人:姚正原

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