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外聘法律顾问选聘公告 2024-09-02
为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国家、上海市和本区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要求,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外聘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1名
二、聘任期限
1年,聘任日期按双方合同约定。法律顾问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考核结果作为聘任单位续聘的重要参考。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严格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执业律师具有5年及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5.符合聘任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条件
1.具有较丰富的医疗卫生单位法律顾问服务工作经验;
2.熟悉卫生健康领域的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
3.有担任本区区级职能部门或政府法律顾问经历。
四、工作职责
1.参与重大决策、决定研究,出具法律论证、审核意见书;
2.参与重大项目、重大合同的谈判和文本起草、审核等,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
3.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等,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
4.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审议、行政诉讼案件诉前应对,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
5.参与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理,出具法律意见书;
6.参与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的分析与评估,出具调查报告或法律意见书;
7.协助提供法制培训、宣传等服务;
8.协助拟定、修改或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或规范;
9.妥善完成聘任单位交办或聘任合同约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五、选聘组织
由本单位分管领导及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外聘法律顾问选聘小组。
六、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6日。
(二)报名方式
在报名期限内至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号楼202室递交《报名表》,并附相关职称、执业证书、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与评审
本单位按照公平公正、择优选聘原则,对报名人员相关条件作出资格审查和综合评审,最终确定聘任的人选,并公示5个工作日。
(四)签约聘任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与外聘法律顾问签订聘任合同。
政策及报名咨询电话:69716303
联系人:姚正原
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