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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QG40010002014223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青香街〔2014〕68号
发文日期: 无
公开主体: 无
发布日期: 2014.08.23
各村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规定以及青浦区司法局沪青司(2002)28号文件精神,经办事处研究,决定设立清河湾社区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桃源埔社区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友爱社区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 特此通知
香花桥街道办事处
201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