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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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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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05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区《青浦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方案》(青集资〔2009〕15号)的通知精神,为了加强本街道的清产核资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清产核资工作的顺利实施,香花桥街道办事处决定成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领导小组,现通知如下:
一、清产核资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领导、组织、指导全街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清产核资工作,制定相关方案,决定清产核资重大事项。
二、清产核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张树兴
副组长:林文云、周历平
组 员:杨 俊、陆国峰、朱培忠、蒋燕勤、
朱薇薇、杨月光、张小芳、陈连芳、
陈晓萍、顾宝坤、周丽雯、张伟国
三、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燕勤、周丽雯
联系电话:59224362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