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无
主动公开
无
无
2010.04.28
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街道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努力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据青人社〔2010〕32号文件精神的要求,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香花桥街道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 任:周小明
副主任:任春林、邵洪元、孟祥伟
委 员:郑风雷(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徐 伟(总工会)
许 强(派出所)
肖 菁(信访办)
顾龙忠(综治科)
沈 飞(司法所)
傅学明(经贸科)
蔡建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下设办公室(设在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内):
主 任:郑风雷
副主任:蔡建锋
成 员: 张秋莲、蔡克已、金威权
今后,街道劳动争议调解委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