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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香花桥街道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QG4001000-2016-339

主动公开

青香街〔2016〕68号

2016.10.27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部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城市网格化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4号公布)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拓展本区网格化管理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效能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加强街道城市管理各相关单位的联动联勤,推动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效能的提升,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创造整洁有序、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提升群众对街道城市运行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经研究,决定成立香花桥街道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负责人
  第一召集人:陈林德(党工委副书记)
  第二召集人:姚伟明(办事处副主任)
        康  峻(工业园区副总经理)
        曹林云(出口加工区副总经理)
        程小钧(张江园区副总经理)
  成      员:王彩芳(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
        赵丹勇(城管中队)
        屈爱民(派出所)
        叶  晨(市场监管园区所)
        朱  峥(市场监管香花所)
        沈  飞(司法所)
        蔡祖新(房管所)
        周宏伟(规土所)
        盛建峰(水务所)
        钱建新(社区平安办公室)
        周春林(社区管理办公室)、
        唐召斌(社区服务办公室)
        陆事煜(社区自治办公室)
        周文兵(综合发展办公室)
        石均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李  春(房屋征收办)
        金轩明(拆违办)
        郑风雷(社区发展服务中心)
        刘  金(工业园区规建部)
        虞  勤(出口加工区企业服务部)
        唐亮良(张江园区规建部)
        沈光英(杨元村)
        傅学明(袁家村)
        张卫红(七汇村)
        乔建平(陈桥村)
        唐秀娟(盈中村)
        周成峰(石西村)
        沈建华(胜利村)
        张国球(天一村)
        周厉平(金星村)
        曹建华(新桥村)
        朱  剑(新姚村)
        徐兴华(曹泾村)
        钱庆华(福泉山村)
        孙建文(泾阳村)
        平亚良(大联村)
        王洪祥(金米村)
        胡伟明(爱星村)
        徐彩芳(东方村)
        康  敏(东斜村)
        徐  伟(燕南村)
        王雪林(郏一村)
        董朝峰(朝阳村)
        李林福(民惠社区居委会、向阳村)
        聂永明(青山社区居委会)
        颜文梅(香花桥社区居委会)
        殷培珍(大盈社区居委会)
        朱彩珍(金巷社区居委会)
        高卫星(都汇华庭社区居委会
        李翠英(民惠第二社区居委会)
        杨和荣(清河湾社区居委会)
        刘秋华(桃源埔社区居委会)
        许  燕(友爱社区居委会)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王彩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傅学明、乔惠中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负责街道城市化网格化管理重大问题的议事和决策,对特别疑难案件(是指由于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一时难以处置的管理顽症)确定责任单位(牵头单位),确定具体处置方案及完成时限。
  (二)协调处置公共应急情况及突发事件;
  (三)协商解决城市网格化管理中的责任不清、主题不明的问题,推动街道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良性发展;
  (四)协商解决城市网格化管理中群众举报的热、难点问题;
  三、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为提高联席会议工作效率,更好地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联席会议确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成员单位工作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成员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
  (二)各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提出议题送交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提交议题进行审核后,研究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根据议题的必要性、紧迫性决定是否提交例会或召开临时会议研究,并报召集人审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及形式,由召集人或者召集人委托的成员召集。联席会议办公室做好会议筹备工作;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落实联席会议决定;汇总并通报各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
  (四)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应由提交议题的单位准备好相关说明材料,内容包括要点、详细背景、提交理由以及解决的建议或方案。
  (五)对达成一致意见的议题应形成会议纪要印发相关成员单位;个别不能当时达成一致意见的议题,由会议召集人决定提交下次会议讨论或提请区有关部门协调。
  (六)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本单位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涉及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在符合法规、政策的前提下,按照时限要求抓好工作推进落实,并准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各成员之间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香花桥街道办事处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