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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QG4003000-2016-101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青香街〔2016〕90号
发文日期: 无
公开主体: 无
发布日期: 2017.01.02
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 根据沪公青通字〔2015〕56号《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和完善社区民警联系居村委会工作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 王晓宇同志兼任香花桥街道曹泾村民委员会主任助理。 特此通知。
香花桥街道办事处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