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福新反映金星污水厂征地出劳问题的情况汇报
无
主动公开
青香街〔2020〕49号
香花桥街道
2020.06.25
青浦区国资委:
根据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青浦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联合下发的青府信联督〔2020〕第15号文要求,我街道对王福新反映的金星污水厂征地出劳问题予以核实,现将涉及相关情况予以汇报:
经查,王福新所述金星污水厂范围涉及土地权属性质为曹泾村2队农用地,未办理相关土地手续。目前只收集到一原青浦区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复文件,即关于金桥路金星污水提升泵站建设工程的批复(青计建〔2004〕110号文),批复同意青浦区污水处理厂在金桥路(现为天辰路)南侧,东靠同三国道西南角新建金桥路金星污水提升泵站,占地2500平方米,投资479万元,资金来源由青浦工业园区负责筹措。
另根据我街道已编郊野单元规划,金星污水提升泵站现已作为市政设施用地在规划中予以保留。
香花桥街道办事处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