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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主动公开

2009.12.29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11月份以来,国内外大火不断,12月5日,俄罗斯彼尔姆边疆区一夜总会发生火灾,并引发爆炸,造成至少109人死亡,140人受伤。从全国范围看,火灾形势呈多发势头,一些地方接连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据不完全统计,11月份以来,全国连续发生亡人火灾77起,造成107人死亡,其中,一次亡人3人以上火灾共8起。从本市范围看共发生火灾581起,6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213.1万元。街道今年村(居)民火灾共发生7起,直接经济损失18万余元。虽然街道未发生亡人火灾,但火灾形势仍不容乐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消防局“冬防工作会议”精神和青消联防火工作推进会议的精神。推进街道冬季防火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平安迎世博的良好氛围,保障街道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我街道的冬季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切实增强做好冬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前,上海市已进入冬季火灾多发期,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切实把消防宣传贯穿于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各个环节,根据各村(居)、企事业单位与街道年初签定的安全生产、防火安全责任书。明确了各村书记、企事业单位法人为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各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单位安全干部切实做好参谋和助手,联系村民小组长和消防志愿者积极履行工作职责。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坚决把火灾隐患解决在火灾发生之前。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各自特点,针对冬季火灾易发的重点时间、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部位,集中整治各类火灾隐患。

  (一)加强对各村(居)、企事业单位道路的疏通,各单位主干道须留有三米以上间距,以方便消防车进出;

  (二)加强对用火、用电设施的检查。近阶段,因煤气灶具故障引发的火灾呈现上升趋势,各单位平时多注意检查;对于检查中存在的乱接电线等现象必须立即制止;严格禁止在密闭空间内使用电炉子、煤炉等用于取暖,易造成中毒事故;

  (三)加强夜间防火检查。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分时段对住宅区域进行夜间巡察。

  三、大力宣传,积极发动,将消防知识宣传引向深入。

  对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普遍存在的外来务工人员、老弱病残等宣传盲区,要开展“上门式”、“面对面”的宣传教育服务活动。总之,力求做到消防宣传全民动员、全面参与、全员覆盖。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