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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香花桥街道全面加强人口调控和管理服务工作的考核意见

QG4305000-2017-2

主动公开

青香街〔2017〕65号

2017.08.02

各村(居):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区全面加强人口调控和管理服务工作推进大会精神,围绕“两个合法稳定”、“两个实有”管理思路和要求,充分发挥街道全面加强人口调控和管理服务领导小组的统筹作用,持续控制人口总量,改善人口结构,优化人口布局,完成2017 年香花桥街道人口调控和管理服务工作目标和任务,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村(居)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考核意见。
 一、考核对象
  各村(居)。
 二、考核指标
  根据区全面加强人口调控和管理服务工作推进大会精神及《关于印发香花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2017 年重点工作安排及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2017年街道作为一类地区来沪人员调控指标确保目标是下降 5 %。按下降 5% 测算,街道将调减来沪人员4329人,预计年末来沪人员数为82252人。
  综合各村(居)人口导入实际、人口调控形势、结构、发展差异等因素,以及“五违四必”总量递减原则,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三条规则,设定不同指标任务。
  1、以2016年年底各村(居)来沪人员数为准,将33个村(居)划分为三类地区,A类地区是来沪人员数为5001人以上的村(居),调控目标普遍下降10%;B类地区是来沪人员数为3001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村(居),调控目标普遍下降8%;C类地区是来沪人员数为3000人以下的村(居),调控目标普遍下降5%。
  2、各居委会来沪人员调控目标一律零增长。
  3、已动迁村来沪人员调控目标一律零增长。
  依照以上三条规则,街道将调减来沪人员4329人,降幅5%,预计年末来沪人员数为82252人。(详见附件)
 三、考核项目
  按综合政策协调、城市更新、公共安全综合整治、产业结构调整、公共服务、人口综合认定、综合稽查、宣传舆论等八个工作组,确定八大项考核项目。
 四、考核分值
  考核评分为百分制,评分权重按照“注重结果、兼顾过程” 的原则确定:
  1、人口调控指标任务完成情况为45分,由人口综合认定工作组负责实施。在考核时,综合考核控制指标数的完成情况和来沪人员登记率情况,人口登记率不低于91%。
  2、公共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是遏制来沪人员非正规就业、非法居住的主要措施,涉及内容多,任务重,难度大,因此公共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考核为25分,具体由公共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组负责实施。
  3、其余六项考核占相同分值,均为5分,分别由综合政策协调、城市更新、产业结构调整、公共服务、综合稽查、宣传舆论等工作组负责实施。其中,对弄虚作假问题,并造成一定影响的,由综合稽查工作组实施“一票否决”。
 五、考核方式
  1、街道层面新设立“实有人口调控特殊奖”。用以表彰完成当年人口调控目标且登记率达91%以上的村(居)。前六名全额奖金3000元,六名以后达标的村居,按全额的50% 奖励。
  2、各工作组分别按百分制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折算后报街道人口调控办,折算后的分值不能突破规定的权重分值。对成效明显或工作创新有特色需要加分的,由各工作组提出意见,再由街道人口调控领导小组会议确定。
  3、2017 年12 月15日之前,街道人口调控办统一组织开展考核工作。各工作组在12月30日之前将考核结果报街道人口调控办。
 六、考核要求
  人口调控和管理服务工作的考核,是区对村居财政转移支付和“以奖代拨”的重要依据,各村(居)、各部门要严把源头“关”,积极推进社区实施工作及实有人口信息质量捆绑运作机制,履行工作职责,有针对性地落实相关人口调控的限制性工作措施,切实完成全年人口调控目标任务;各专项工作组要加强日常的工作指导、检查,注重数据积累和信息报送,并突出各自考核重点,防止考核内容发生重复,充分发挥考核的实效性;街道人口调控办定期对各工作组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小结,并提出阶段性意见建议,确保街道人口调控和管理服务工作的顺利推进和总体目标任务的完成。

  附件:2017 年各村(居)来沪人员调控目标数


香花桥街道办事处
2017年7月20日

附件
2017年各村(居)来沪人员调控目标数
序号 分类 村(居)委 2016年12月
来沪人员
2017年来沪人员
调控目标数
增减
人数
增减%
1 A 香花桥居委 10130 9117 -1013 -10.00%
2 A 福泉山村 7330 6597 -733 -10.00%
3 A 青山居委 5856 5270 -586 -10.00%
4 A 新桥村 5473 4926 -547 -10.00%
5 B 泾阳村 4542 4179 -363 -8.00%
6 B 曹泾村 3537 3254 -283 -8.00%
7 B 郏一村 3275 3013 -262 -8.00%
8 B 朝阳村 3204 2948 -256 -8.00%
9 B 杨元村* 3890 3890 0 0.00%
10 B 民惠一居委 4780 4780 0 0.00%
11 B 民惠二居委 4115 4115 0 0.00%
12 C 爱星村 2454 2331 -123 -5.00%
13 C 东斜村 1960 1862 -98 -5.00%
14 C 新姚村 1652 1569 -83 -5.00%
15 C 陈桥村 1650 1568 -83 -5.00%
16 C 大联村 1208 1148 -60 -5.00%
17 C 东方村 1068 1015 -53 -5.00%
18 C 向阳村 897 852 -45 -5.00%
19 C 金米村 872 828 -44 -5.00%
20 C 金星村 852 809 -43 -5.00%
21 C 金巷社区 701 666 -35 -5.00%
22 C 燕南村 318 302 -16 -5.00%
23 C 七汇村* 2995 2995 0 0.00%
24 C 盈中村* 2016 2016 0 0.00%
25 C 天一村* 1694 1694 0 0.00%
26 C 袁家村* 1317 1317 0 0.00%
27 C 胜利村* 1179 1179 0 0.00%
28 C 石西村* 156 156 0 0.00%
29 C 大盈居委 2464 2464 0 0.00%
30 C 桃源埔居委 1678 1678 0 0.00%
31 C 友爱居委 1398 1398 0 0.00%
32 C 清河湾居委 1229 1229 0 0.00%
33 C 都汇华庭居委 857 857 0 0.00%
    总 计 86747 82022 -4725 -5.45%
说明:带“*”为已动迁村委,无农村房屋,只有企业宿舍;
( 来沪人员分类: A类:5001人以上;B类:3001-5000人;C类:3000人以下)
1、村委会:A类,下降10%;B类,下降8%;C类,下降5%。2、居委会、已动迁村居:零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