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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社区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QG4003000-2018-1

主动公开

青香街〔2018〕65号

2018.09.03

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规定以及青浦区司法局沪青司〔2002〕28号文件精神,经办事处研究,决定设立青浦区香花桥街道玫瑰湾社区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青浦区香花桥街道玉兰花园社区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青浦区香花桥街道民惠第三社区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
  特此通知。


香花桥街道办事处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