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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花桥街道关于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

主动公开

2011.11.28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青浦区深入推进“清剿火患”战役大会的总体部署,根据青浦区消防委员会印发关于《青浦区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沪青消防委办〔2011〕1号)要求,全力确保本街道元旦、春节、“两会”等重大节庆、重大活动期间的消防安全,从即日起至2012年2月底,在全街道组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全力开展本街道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的基础上,通过全员发动、全面清剿,进一步深入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检查火灾隐患,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整治措施,力争实现一般火灾隐患100%落实整改,重大火灾隐患100%挂牌督办,火灾起数、伤亡数、损失数明显减少,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全街道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的总体目标。

  二、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街道主任陈瑜任总指挥,分管副主任张树兴任副总指挥、派出所、安监科、综治办、农业服务中心为成员的“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安监科),具体负责“清剿火患”战役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和督察考核等工作。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清剿火患”战役组织推进有力有序。

  三、清剿范围及整治重点

  (一)建筑工地(三家工业园区负责检查)。排查各类易燃易爆物品,特别是乙炔和氧气瓶存放是否安全;装潢和装修材料中的各类溶剂要放在专用仓库,按规定领用使用;施工现场动火是否严格执行三级审批制度;各施工动火现场要安排人员现场加强监管,装潢场地严禁吸烟,各施工项目部每天要认真开展自查,并加强文明工地的管理,及时清理易燃物品遗留工地现场,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监理单位要加强施工现场巡查,要认真审查各类施工专项方案,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制止。

  (二)企业、商铺(街道派出所、街道安监科负责检查)。重点对防火安全的检查,检查生产车间用火安全,办公场所要加强检查电线老化情况,一旦发现隐患及时更换,同时不要乱接乱拉;使用UPS的单位要按规定时限定期更换,防止自燃;对生产车间和办公大楼的灭火栓通水情况进行检查,对灭火器安全可靠性进行检查,过期的要及时更换,同时对消防通道进行检查,防止堆物堵塞;检查各通道应急灯是否能正常工作等。

  (三)各村(居)、村级企业(街道安监科、综治科、农业服务中心、各村(居)负责检查)。重点是村(居)民用电情况,村内道路情况。村级企业检查由安监中队实施,内容与派出所相同。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至10月31日)。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抓紧研究制订本单位、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迅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二)全面清剿阶段(11月1日至2月6日)。各相关部门要细化、量化“清剿火患”战役的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清剿行动,做到全覆盖、不遗漏。同时,要与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庆安全保卫工作有机结合,确保重大节日、重要节点消防安全。

  (三)总结提高阶段(2月7日至2月29日)。各部门要对“清剿火患”战役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肯定好的经验和做法,分析查找不足,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