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香花桥街道“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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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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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11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按照上级单位有关部署和活动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现就开展2012年(第十一个)“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的决策部署,以宣传《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为重点,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工作方针,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宣传活动。凝聚社会共识,共同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以安全生产新面貌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主题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和形式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2年6月1日至30日在街道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同时开展。主要包括:
1、街道“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大会;
2、6月4日至8日(第1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组织观看《青浦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和中央电视台以及新华网播出的《2011年典型生产安全事故盘点》节目。
3、6月11日至15日(第2周),组织开展安全文化宣传周活动。选派队伍参加《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知识竞赛。
4、6月18日至22日(第3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各村(居),企事业单位组织应急救援演习,并上报演习预案和实施计划。
5、6月25日至29日(第4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周活动。继续巩固深化“小手牵大手,安全千万家”的农民工子弟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开展职业健康知识和农民工安全生产常识的普及、安全生产标准化推广。
四、组织机构
街道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监督科,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承担宣传教育活动的具体落实工作。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月”组织机构,具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活动要求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根据街道“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主要领导要积极带头,深入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月宣教活动。开展以“查找隐患、杜绝违章、防范事故”为主题的“五个一”活动,即主动接受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一条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合理化建议、忆一次安全事故教训、当一天安全检查员、查一起自己身边的习惯性违章。
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对辖区内“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的跟踪调度,及时掌握相关动态。于7月2日前将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送街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街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69213119(传真)。
地址:外青松公路56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