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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花桥街道关于疫情防控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

主动公开

2020.02.02

机关各科室、企事业单位、各村居:

  为了科学合理的安排人力资源,安全有序的开展防控工作,对街道各级干部防控期间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除必须开展的工作以外,街道工作重心围绕防控工作开展。

  二、为了减少集中办公带来的感染风险,采用弹性工作制。

  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机关、企事业单位常规工作时间上午8:30至下午4:30,各村居自行安排。

  2、各部门、单位负责人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做好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人员轮流上班和内外勤安排。

  3、除必须召开的会议外,原则上不再集中召开会议,采用电话、政务系统、微信和钉钉联系方式。

  4、各部门、单位做好工作人员加班统计,方便今后汇总。

  三、做好各单位自身防疫工作。

  1、各单位要做好本单位消毒工作,守好门卫,做好宣传。

  2、工作人员上班时必须测量体温,体温超过37.2℃不得进入工作区域办公,并需到卫生部门就医。

  3、进入机关办公需戴口罩,并注意自身卫生安全,勤洗手、勤消毒。

  四、值班人员需值班至晚上9点,并按照值班要求做好值班工作,发现应急情况及时汇报。

  五、防疫期间,各级干部一律不得出上海市。

  六、各部门、单位人员、车辆、各类物资由街道防疫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配,必须无条件服从组织安排。

  七、有违反上述规定的将进行纪律处分,对防疫工作造成影响的将视情进一步作出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