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开展周四爱国卫生义务劳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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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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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6
各村居、机关、事业单位、公司:
为有效推进第32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市爱卫办下发《关于继续开展周四爱国卫生义务劳动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以“城乡清洁,灭蚊除害”为重点的周四爱国卫生义务劳动,并规定4月30日为全市统一爱国卫生义务劳动时间,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巩固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果,充分发扬爱国卫生运动优良传统,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公司动员职工和广大社区居民,每周四奉献一小时开展爱国卫生义务劳动,持续清洁城乡环境卫生和蚊虫孳生地,让城市更清洁、更文明、更有序。
二、统一活动:
4月30日为全市爱国卫生义务劳动时间,各单位统一时间开展爱国卫生义务劳动。从五月份开始,每周四自行开展活动,保持常态
管理,明确长效机制,促进全面改善。
三、活动内容:
1.沿街商铺。动员志愿者、沿街单位等,开展对重点路段、商铺集中区域的沿街单位门前和周边卫生死角的清洁治乱行动。各商铺要积极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度,清洁店铺内外及周边环境,清洁积水、乱堆物、乱张贴等。
2.集贸市场。动员各类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的经营业主打扫铺面卫生、及时清运垃圾,保持市场环境卫生整洁。市场管理者着重市场整体及周边环境的维护,加强公厕和垃圾厢房的清洁消毒,完善公共环境的灭鼠设施,保持市场环境整洁、有序。
3.住宅小区。动员社区居民群众、开展对小区散在垃圾、楼道堆物以及乱张贴、乱刻画、乱涂写的清除工作。物业部门要及时排除并清除区域积存性堆物、户外积水和蚊虫孳生环境,加强垃圾收集容器的清洁消毒和管理维护,继续严格遵守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保持小区环境整洁、宜居。
4.企事业单位。动员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窗口服务单位以及职能管辖行业、单位、商办楼宇、建筑工地等,开展室内外环境卫生大扫除,保持单位内部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垃圾收集及分类有序开展。注重对地下空间等户外积水的清除,翻缸倒罐、清除户外孳生环境,加强各类灭蚊防鼠设施的设置。
5.农村人居。动员村民积极清扫家园,清理房屋内外、村宅周边卫生死角,清除宅前屋后乱堆乱放,清除户外积水、翻缸倒罐。结合农村清洁行动,开展环境整治清扫,提升乡村整洁程度。
香花桥街道爱卫办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