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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花桥街道办事处关于泾阳村及东方村2户农户建房的请示

主动公开

青香街〔2020〕45号

香花桥街道

2020.06.15

青浦区人民政府:

根据《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16号令)和《上海市青浦区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青府规发〔20194号)等文件精神,对本街道泾阳村及东方村2户农户的建房申请,已初审通过,现同意上报泾阳村及东方村2户农户的建房申请。具体建房农户名单如下:

(一)顾建新(东方村)      (二)王亚平(泾阳村)

  根据相关规划和本街道的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实施方案,以上农户宅基地均符合规划导向。为依法合规、稳妥有序地开展好我镇的农民建房工作,我街道承诺后续建设过程中将实施全程监管,确保按图施工,严格杜绝超面积、超范围、超高度等违法建设行为,引导农户建设符合规范、结构合理、宜居美观的农村住宅,充分展现我街道农村新风貌。

妥否,请批示。

 

附件:青浦区香花桥街道农村个人建房用地会审汇总表

 

 

香花桥街道办事处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