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香花桥街道自建房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
QG430800020240001
主动公开
青香街〔2024〕9号
上海市青浦区香花桥街道办事处
2024.03.15
各村居: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深刻汲取河南南阳“1·19”重大火灾事故、江西新余“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江苏南京“2·23”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坚决彻底整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根据3月4日下午青浦区召开的2024年城运应急、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消防工作会议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部署会及青整治办〔2024〕8号文件要求,自即日起,结合街道安全问题隐患突出区域场所综合整治工作,在全街道组织开展自建房消防安全除患集中攻坚大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紧盯自建房重点领域、聚焦自建房关键环节,精准发力、重拳除患,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切实提高自建房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在自建房领域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通过开展全街道自建房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压实最末端火灾防范责任,全力防范化解自建房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发生。
二、自建房除患整治范围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的隐患自建房。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的隐患自建房。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学校、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等场所的隐患自建房。
三、自建房除患整治重点
(一)在自建房内进行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
1.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2.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3.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4.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二)自建房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地上和地下共用疏散楼梯,且未进行防火分隔。
4.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5.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6.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三)在自建房上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
1.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人员密集场所设置户外广告牌影响灭火救援和安全疏散。
(四)自建房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
1.搭建临时建筑或改变建筑使用性质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停用。
3.违规使用燃气。
4.“三合一”违规住人。
5.电动自行车(电瓶)违规停(摆)放充电。
各村居应当结合本辖区“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风险隐患特点,进一步细化整治内容,明确排查整治重点。
四、整治工作时限
(一)排摸报表及责任书报送。各村居要全面发动三类场所自查自改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督促相关场所的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带队开展自查,并签字确认《自建房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行动单位自查自纠表》(详见附件1);另由村居签订《香花桥街道自建房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责任书》(详见附件2)。于3月31日前将附件1、2整理后统一上交街道综合整治办,村居自行复印存档一份备查。
(二)安全隐患整治时限。各村居要对排摸存在自建房消防安全隐患的点位在4月30日前落实整治工作,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站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提高政治站位,把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政治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压紧压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狠抓大整治工作质效,坚决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多发连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强化统筹推进。要将自建房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重大节日消防安全工作、全国两会安保工作等重点任务以及本市已经部署开展的冬春消防安全防范、安全问题隐患突出区域场所综合治理等工作任务有效结合、同步推进,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全力维护街道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强化分类整治。要对排查发现的各类风险隐患,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制定整治计划。对于难以整改的,要作为攻坚整治对象,明确整改责任及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整改一处、销案一处。对于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实施联合惩戒。
(四)强化长效监管。要及时总结提炼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经验做法,分门别类确定源头管控和日常检查责任主体,明确管理要求和检查标准,重点解决“三合一”违规住人、小额工程管理等难点问题。按照隐患全部上账要求,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强数据赋能,不断健全完善底数实时更新、定期滚动排查、问题跟踪督改、隐患动态清零的工作机制。
附件:1.青浦区自建房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行动自查自纠表
2.香花桥街道自建房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责任书
香花桥街道办事处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