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关于印发《香花桥街道2025年度小区物业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QG430500020250001

主动公开

青香街〔2025〕18号

上海市青浦区香花桥街道办事处

2025.10.23

各社区居委会(工作站)、胜利村,物业公司:

经研究同意,现将《香花桥街道2025年度小区物业管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香花桥街道办事处

2025年10月23日

香花桥街道2025年度小区物业管理考核办法

根据《青浦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指导意见(试行)》《青浦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满意度测评方案(试行)》《青浦区住宅小区党建引领“红色物业”工作实施意见》《青浦区住宅小区党建引领“红色物业”工作行动方案(2024-2025年)》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高香花桥街道小区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激发物业工作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安全有序、卫生整洁、文明和谐、居民满意的小区环境。经研究决定,对街道辖区内各小区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实施考核,具体办法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的要求,深入推进安全有序、整洁舒适、环境宜居、幸福和谐的“美丽家园”建设,促进物业服务企业强化服务意识,推动物业服务企业优胜劣汰,建立良性的物业市场环境,进一步提升居民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促进香花桥街道小区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

二、考核对象

香花桥街道小区物业管理处(详见附件1-2)

三、考核方式和内容

物业管理工作考核采用百分制,其中“红色物业”工作占40分,参与社区治理工作占30分,居民满意度占30分(详见附件3-6)。

(一)“红色物业”工作(40分)

1.物业服务常规工作(50%)

由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负责物业服务常规工作考核,通过日常检查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分值评定。

(1)普通小区分为基础管理、合同履行和物业费收缴等三个方面考核内容;

(2)老旧(动迁、搬迁)小区分为基础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公共设施设备管理、门卫值班(车辆管理)、以及物业费收缴等六个方面考核内容。

2.“红色物业”专项工作(50%)

社会工作办公室牵头负责“红色物业”工作考核,通过查看现场、台账和相关检查报告等方式对住宅小区党建引领“红色物业”、执行“八大规范”服务标准、依照服务合同规范物业服务、落实“四位一体”建设及执行工作定期通报制度等五方面内容进行分值评定 (责任部门:社会工作办公室、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二)参与社区治理工作(30分)

由社会工作办公室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制定考核指标,通过年度考评进行分值评定。

1.巩固全国文明城区创建成果、卫生健康街镇创建(10%)

在居委会的领导下,主动配合街道巩固全国文明城区创建成果、卫生健康街镇创建工作,积极发挥物业管理有利优势,保持长效常态化管理;积极配合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坚持爱国卫生义务劳动制度和环境清洁行动制度,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建立爱国卫生运动常态化机制(责任部门:社区党群办公室、社区服务办公室)。

2.垃圾分类工作(25%)

在居民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全面履行住宅小区垃圾分类的管理责任人职责,切实落实好垃圾分类投放点的人员管理、硬件设施维护、小区垃圾巡查清运、应知应会知识宣传引导等各项垃圾分类工作,并加强发现处置上报机制(责任部门:环境卫生管理所)。

3.投诉处置、安全管理、违建巡查、防汛防台工作(45%)

及时处理和反馈12345平台投诉的问题,及时处理好安全管理、违建巡查等方面问题,积极做好防汛防台工作,定期维护保养设备设施,针对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的预案并进行演练;小区存量违建底数要清晰,做好日常监督和检查,积极配合对存量违建的排查、整治及其他相关工作(责任部门:城市运行管理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热线工作组)。

4.居改非、群租等发现上报工作(15%)

及时劝阻并上报区域内破坏房屋外貌、损坏房屋承重结构、居改非、群租等情况,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整改(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

5.其他参与社区治理工作(5%)

(三)满意度测评(30分)

1.居委会测评(40%)

由居委会对物业公司参与社区治理进行满意度评价,评价内容可参考《参与社区治理工作考核细则》进行分值评定。

2.业委会测评(30%)

由业委会对物业服务合同履约率进行满意度评价,评价内容可参考《物业服务常规工作考核细则》进行分值评定。

3.业主测评(30%)

由区房管局聘请第三方对部分业主进行公众满意度抽样调查。未成立业委会的,业主测评占60%。

四、考核结果的确定和运用

(一)考核结果的确定

物业服务年度考核设A、B、C、D、E五个等次,根据百分考核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其中A级10%左右,B级不超过20%,C级不超过30%,D级不超过35%,E级不低于5%,服务期未满六个月的物业管理处年度考核不定等次。

考核评分低于90分的,或因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责任导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小区考核不得评为A级:

1.装修管理严重失控;

2.设施设备不能正常运转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3.影响各类创建活动;

4.发生对物业服务行业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

5.发生较大影响的火灾;

6.12345投诉率同比出现增长;

7.物业费收缴率低于85%。

因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责任导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小区考核为E级:

1.设施设备瘫痪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不及时报告整改的;

2.经查实,物业工作人员涉及项目装修、搬运、敲墙等“强买强卖”等行为;

3.因物业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社会严重负面影响的、群体性不稳定事件的。

(二)考核结果的运用

1.按照考核要求对达标的企业予以奖励,不达标不予奖励。

(1)管理团队奖

A级物业管理处,管理团队获奖金30000元;B级物业管理处,管理团队获奖金20000元;C级物业管理处,管理团队获奖金10000元;D、E级物业管理处,不获奖金。

(2)物业民生奖

原则上,考核等次为A、B、C的物业管理处获管理团队奖奖金同等额度的物业民生奖奖金;考核等次D、E的物业管理处可根据在管小区实际状况及预算等因素酌情予以适当补贴。物业民生奖奖金主要用于第二年小区物业管理中事关民生的紧急事项和特殊事项,具体由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社会工作办公室会同相关居委会予以审核后列支。

2.年度考核连续2年E级的小区,街道将建议业主委员会按照规定启动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按规定记入物业服务企业及其项目经理信用档案。

3.由街道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向物业服务企业通报考核结果,并抄送区房管局和相关居委会。

五、考核奖励经费拨付

经街道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由社会工作办公室根据考核结果按照街道财务规定将管理团队奖和物业民生奖奖金拨付至相关居委会,由居委会根据《青浦区街道居委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具体落实,禁止挪作他用。其中:管理团队奖奖金由居委会联合业委会、物业公司根据年度表现确定物业管理处经理、基层服务人员等获奖人员名单及金额,经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三方盖章,报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社会工作办公室审核备案后,按照街道经费管理相关规定的流程进行拨付(其中管理团队奖获奖人员需入职满6个月或以上)。

六、其它

本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由香花桥街道社会工作办公室、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负责解释。类住宅小区参照此办法执行。



附件:1.香花桥街道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处清单

2.香花桥街道类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处清单

3.普通小区物业服务常规工作考核细则

4.老旧(动迁、搬迁)小区物业服务常规工作考核细则

5.“红色物业”工作考核细则

6.参与社区治理工作考核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