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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行政投诉工作的实施意见

主动公开

2010.09.28

  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投诉工作效能,提升行政投诉工作处置水平,根据青府办发〔2010〕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投诉工作实施意见》的文件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投诉工作网络,明确目标任务,积极探索开展行政投诉工作的方法和途径,推动行政投诉工作的深入开展,及时了解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推动法制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建设。

  二、工作机构

  成立香花桥街道行政投诉分中心:

  行政投诉分中心第一责任人     陈 瑜(办事处主任)

  行政投诉分中心具体责任人     沈永连(纪委书记)

  行政投诉分中心主任        邱洪良(办公室主任)

  行政投诉分中心工作人员      王 琴(工作人员)

  三、工作职责

  (一)处置本单位各类投诉;

  (二)落实处理区行政投诉中心转办的投诉件,上报办理结果;

  (三)协助区行政投诉中心做好督办、直查件的办理工作;

  (四)对行政投诉中涉及本单位或相关责任人的问题进行督促检查;

  (五)定期向区行政投诉中心上报本单位接待和办理投诉的情况;

  (六)及时向区行政投诉中心通报重大投诉事项和群体性投诉事项;

  (七)认真分析总结行政投诉案件中暴露的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四、工作程序

  (一)一般性行政投诉案件处理机制

  1、由街道行政投诉分中心接收区行政投诉中心转发的投诉件,并做好编号登记工作;

  2、由街道行政投诉分中心将投诉件交分管领导阅处并签发;

  3、由街道行政投诉分中心将已签发的投诉件第一时间转办到相关职能部门;

  4、由职能部门根据投诉内容到现场查看,并提出处置方案;

  5、由职能部门在三天内将处置方案反馈到街道行政投诉分中心,并落实整改措施;

  6、由街道行政投诉分中心整理职能部门的落实措施,交分管领导签发,上报区行政投诉中心;

  7、由街道行政投诉分中心对职能部门的落实措施进行跟踪、督查督办;

  8、由街道行政投诉分中心做好行政投诉受理情况的统计、综合和总结,并对所有的投诉件进行归档整理工作。

  (二)疑难性行政投诉案件处理机制

  由职能部门现场查看后,确认为疑难性行政投诉的案件,提交主任办公会进行专题讨论,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处置方案。

  (三)重大性行政投诉案件处理机制

  由职能部门现场查看后,确认为重大行政投诉的案件,报街道主要行政领导,由街道主要行政领导召集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形成处置方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增强做好行政投诉工作的责任感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维护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增强做好行政投诉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积极做好行政投诉工作,努力形成上下通畅、协调一致的行政投诉网络和工作机制。对重大、疑难投诉案件,各级领导要亲自挂帅、一起研究、协调解决,确保行政投诉工作正常、高效运转。

  (二)加大行政宣传力度

  要以促进经济发展为大局,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广泛宣传行政投诉的工作职责、受理范围、工作规则等内容,扩大行政投诉工作的影响力和知晓率。各职能部门要从维护人民的利益着手,以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为己任,落实群众的诉求,努力让群众满意。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