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花桥街道办事处关于2012年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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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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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18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上海市献血条例》,根据区卫生局《2012年青浦区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切实保障本地区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确保完成区政府下达给我街道的献血任务,现就本街道2012年无偿献血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指标及分配任务
2012年区献血办下达给我街道的献血任务数为430人份,分配到基层单位的献血指标比例:原则上各村、居委会按人口数(含外来暂住人口)的2.05%,企事业单位按职工数的5.5%进行分配。
二、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1月1日~2011年2月21日,做好宣传发动、登记工作。
(二)抽小血体检阶段:2012年2月28日上午8时30分,落实人员到香花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盈社区新桥路1195弄1号)进行体检,按分配的指标数安排1:2的人员抽小血(空腹)。
(三)抽大血时间:2012年3月6日,请各单位根据安排的时间落实人员于上午8时30分到香花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抽大血。
(四)注意事项:
1、填写献血登记表时个人信息必须与身份证一致,证件编号不得填错。
2、抽小血体检、抽大血时献血者务必带好献血登记表和身份证。
3、各单位把参加献血的人员名单汇总后并加盖公章带到现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在街道内推行自愿无偿献血,不仅是医疗临床用血、挽救患者生命以及预防控制血液传播疾病的需要,也是培育城市精神、提高街道文明程度的重要抓手。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献血工作的领导,充分认识抓好无偿献血和血液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按照《献血法》及《献血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各项职责,推动本街道的献血从计划无偿献血逐步向自愿无偿献血转变。各单位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专人具体抓,把这项工作真正纳入本单位近期的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确保献血工作圆满完成。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加大无偿献血的宣传力度,通过横幅、板报、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进行广泛宣传发动,重点宣传献血的科学知识、献血的互助共济机制等,增强广大公民发扬人道救助精神,增强他们自愿无偿献血的意识。同时,可以通过“青春、点燃生命的希望——青年献血志愿者行动”等主题活动,把无偿献血作为公民道德建设、青少年道德教育、建设健康城区等活动的一项内容,营造“我健康,我献血,我自豪”的氛围。街道将把无偿献血工作纳入2012年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内容。
(三)明确要求,严格把关
采供血各环节管理的严格与否,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献血和用血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利。各单位要明确要求,严格把关,合理安排好健康公民进行献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献血的现象,坚决杜绝“血头血霸”的非法行为,坚决制止献血后“高补贴”的行为,依法维护正常的献血秩序,切实保障血液安全。
二〇一二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