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花桥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责任网格差别化管理的意见
QG4305000-2015-1
主动公开
青香街〔2015〕81号
无
2015.11.18
各村(居)委会:
根据区委、区政府及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的工作要求,按照香花桥党工委、办事处对街道实施开展责任网格差别化管理的指示精神,为切实加强街道辖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进一步突出街道辖区管理重点,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节点、重大活动期间城市综合管理的监督指挥,健全和完善各责任网格的有效管控,明确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推进街道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科学化、合理化运行,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结合我街道辖区城市建设和管理力量的现状,拟对我街道责任网格实施差别化管理,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基本目标
按照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应发现尽发现,应处置尽处置”的总体要求,依据不同网格的社会功能、道路交通、市容卫生环境等情况,落实分类治理,实施网格差别化管理机制,体现不同网格的不同管理标准和要求,逐步做到定量、定标、定人、定岗、定考核;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和“以人为本、管理为先”的要求,划分一、二、三类网格加强辖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实现街道辖区环境卫生秩序的“整洁、有序、协调、美观。
二、分类管理
按照不同区域不同的管理标准,拟将我街道现有网格分成三类。
1.一类网格
主要是含有如商业商务区、大型社区、会展中心等功能区的责任网格。
2.二类网格
主要是集建区区域内含有主要道路、特定区域、交通集散地等的责任网格。
3.三类网格
主要是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来沪人员较多的村等作为重点。
三、管理目标标准
(一)总体目标
1.一类网格:整洁、有序、协调、美观、有亮点;
2.二类网格:整洁、有序、协调;
3.三类网格:整洁有序。
一类网格
(1)管理标准
①市容环境类:达到“八无“标准。即无暴露垃圾;无乱晾晒;无跨门营业;无乱涂写、乱张贴、乱刻画;无占绿毁绿;无乱设或损坏户外设施;无路面积水、污水;无违法搭建;
②街面秩序类:无占道无证经营;无擅自占用道路堆物、施工;无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放;
③园林绿化类:绿地完好、整洁,无垃圾;辅助设施完好无损;
④公共设施类:道路平整、整洁、美观,市政、交通等各类设施完好;
⑤及时发现:发现率90%;
⑥及时处置:及时结案率90%,结案率100%;
(2)管理内容:全部网格化管理部事件;
(3)管理措施:上述各类情形做到20分钟内发现,市容环境类、街面秩序类问题1小时内处置完毕,园林绿化类、公共设施类问题视情1天内及时处置。
二类网格
(1)管理标准
①市容环境类:达到“八个严控“标准。即严控暴露垃圾;严控乱晾晒;严控跨门营业;严控乱涂写、乱张贴、乱刻画;严控占绿毁绿;严控乱设或损坏户外设施;严控路面积水、污水;严控违法搭建;
②街面秩序类:严控占道无证经营,无集中点;严控擅自占用道路堆物、施工;严控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放;
③园林绿化类:绿地较完好、整洁,无垃圾;辅助设施清洁无损;
④公共设施类:道路较平整、整洁、美观,市政、交通等各类设施基本完好;
⑤及时发现:发现率85%;
⑥及时处置:及时结案率80%,结案率99%;
(2)管理内容:公共设施损坏等部件类问题和集聚无序设摊、违法搭建等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事件类问题(可结合实际情况相应增加管理内容);
(3)管理措施:上述各类情形做到40分钟内发现,市容环境类、街面秩序类问题2小时内处置完毕,园林绿化类、公共设施类问题视情2天内及时处置。
三类网格
(1)管理标准
①市容环境类:达到“八个控制“标准。即控制暴露垃圾;控制乱晾晒;控制跨门营业;控制乱涂写、乱张贴、乱刻画;控制占绿毁绿;控制乱设或损坏户外设施;控制路面积水、污水;控制违法搭建;
②市场监管类:严控无照经营;严控无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点;严控非法行医点;严控无证网吧;
③街面秩序类:控制占道无证经营,严控集聚点;控制擅自占用道路堆物、施工;
④公共设施类:道路无破损、整洁,市政、交通等各类设施无严重损坏,存在安全隐患;
⑤及时发现:发现率80%;
⑥及时处置:及时结案率70%,结案率98%;
(2)管理内容:公共设施损坏等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部件类问题以及河道污染、无照经营、无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点、无证行医点、无证网吧等突出问题(可结合实际情况相应增加管理内容);
(3)管理措施:上述各类情形做到1天内发现,市容环境类、街面秩序类问题2天内处置完毕,园林绿化类、公共设施类问题视情三天内按时处置。
四、实施步骤
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分类摸底阶段(9月1日—9月30日)
街道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按照街道责任网格分类管理的要求,对辖区内各村(居)责任网格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梳理汇总,确定各村(居)委会责任网格的管理类别,制定责任网格差别化管理分类表,明确网格类别,报区网格化管理中心备案。
(二)试点推进阶段(10月1日—11月15日)
根据区网格差别化管理要求,结合街道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实际,确定下列村(居)委会作为先行试点单位:一类网格为大盈居委会;二类网格为清河湾居委会、香花桥(社区)居委会、青山居委会、桃源埔居委会;三类网格为新桥村、新姚村、泾阳村、陈桥村、东斜村、郏一村;按照网格差别化管理工作目标标准进行落实考核,并按照村级网格化工作站设立要求,(由村(居)委会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担任站长,分管条线副主任、社区民警为副站长,下设村(居)级网格化工作队伍6-8名,明确设立网格化专职PDA信息员1名。)落实网格化工作站建设。其他村(居)委会,作为常规网格化建设单位,同期按照三类网格标准开展工作站建设,并自主参与网格化综合管理常规工作。
(三)全面推进阶段
在试点和常规化建设基础上,按照区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工作要求,2016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充分发挥村级网格化巡查发现、协调处置的平台作用,加强从发现到处置环节的工作责任制落实,加强村居同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勤联动,充分发挥村级网格化队伍基础管理力量作用,切实增强工作实效,提高发现处置率,落实责任倒查机制,确保责任主体履职到位。2016年起,辖区所有村(居)委会,按照街道网格中心确定的网格化工作站建设标准和管理工作标准进行考核,同街道对村(居)年度考核挂钩,进一步有效推进责任网格的长效管理工作。
香花桥街道办事处
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