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 年香花桥街道全面加强人口调控和管理服务工作的考核意见
QG4305000-2016-1
主动公开
青香街〔2016〕28号
无
2016.05.06
各村(居):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区全面加强人口调控和管理服务工作推进大会精神,围绕“两个合法稳定”、“三个实有”管理思路和要求,充分发挥街道全面加强人口调控和管理服务领导小组的统筹作用,持续控制人口总量,改善人口结构,优化人口布局,完成2016 年香花桥街道人口调控和管理服务工作目标和任务,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村(居)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考核意见。
一、考核对象
各村(居)
二、考核指标
根据区全面加强人口调控和管理服务工作推进大会精神及《关于印发香花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2016 年重点工作安排及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2016年街道作为一类地区来沪人员调控指标确保目标是下降2.8%,奋斗目标是下降3.8%。按下降2.8%测算,街道将调减来沪人员2439人,预计年末来沪人员数为84667人;按下降3.8%测算,街道将调减来沪人员3310人,预计年末来沪人员数为83796人。
综合各村(居)人口导入实际、人口调控形势、结构、发展差异等因素,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四条规则,设定不同指标任务。
1、以2015年年底各村(居)来沪人员数为准,将33个村(居)划分为三类地区,A类地区是来沪人员数为5001人以上的村(居),调控目标普遍下降4%;B类地区是来沪人员数为3001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村(居),调控目标普遍下降3.5%;C类地区是来沪人员数为3000人以下的村(居),调控目标普遍下降3%。
2、各居委会来沪人员调控目标零增长。
3、已动迁村来沪人员调控目标一律下降1%。
4、2016年有动迁任务的村(居)减少动迁房屋居住来沪人员数的50%,其中福泉山村、青山居委、新桥村在此基础上再减3.5%左右。
依照以上四条规则,街道将调减来沪人员2555人,降幅2.93%,预计年末来沪人员数为84711人。(详见附件)
三、考核项目
按综合稽查、公共服务政策协调、宣传舆论、产业结构调整、人口综合认定和公共安全综合整治等六个工作组,确定六大项考核项目。
四、考核分值
考核评分为百分制,评分权重按照“注重结果、兼顾过程” 的原则确定:
1、人口调控指标任务完成情况为35分,由人口综合认定工作组负责实施。在考核时,综合考核控制指标数的完成情况和来沪人员登记率情况,人口登记率不低于91%。
2、公共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是遏制来沪人员非正规就业、非法居住的主要措施,涉及内容多,任务重,难度大,因此公共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考核为25分,具体由公共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组负责实施。
3、其余四项考核占相同分值,均为10分,分别由综合稽查、公共服务政策协调、宣传舆论、产业结构调整等工作组负责实施。其中,对弄虚作假问题,并造成一定影响的,由综合稽查工作组实施“一票否决”。
五、考核方式
1、街道层面新设立“实有人口调控特殊奖”,奖金3000元,专款表彰完成当年人口调控目标,登记率达91%以上的村(居)。
2、各工作组分别按百分制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折算后报街道人口调控办,折算后的分值不能突破规定的权重分值。对成效明显或工作创新有特色需要加分的,由各工作组提出意见,再由街道人口调控领导小组会议确定。
3、2016 年12 月15日之前,街道人口调控办统一组织开展考核工作。各工作组在12月30日之前将考核结果报街道人口调控办。
六、考核要求
人口调控和管理服务工作的考核,是对村居“以奖代拨”的重要依据,各村(居)、各部门要严把源头“关”,积极推进社区实施工作及实有人口信息质量捆绑运作机制,履行工作职责,有针对性地落实相关人口调控的限制性工作措施,切实完成全年人口调控目标任务;各专项工作组要加强日常的工作指导、检查,注重数据积累和信息报送,并突出各自考核重点,防止考核内容发生重复,充分发挥考核的实效性;街道人口调控办定期对各工作组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小结,并提出阶段性意见建议,确保街道人口调控和管理服务工作的顺利推进和总体目标任务的完成。
附件:2016 年各村(居)来沪人员调控目标数
香花桥街道办事处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