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花桥街道河道“三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QG4101000-2016-86
主动公开
青香街〔2016〕29号
无
2016.05.09
为贯彻落实青浦区河道水环境治理“三水”行动的工作意见,全面提升河道水环境质量,提升城市水生态文明水平,根据《青浦区河道“三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结合本街道河道管理工作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香花桥街道面积达69.45平方公里,区域内形成11个圩区,主要有市级河道油墩港、区级河道东大盈港、西大盈港、上达河、老通波塘,及镇村级河道共计165条段。经统计,河岸违章建筑共19.9241万平方米;违规堆载共25207.5平方米;河道障碍物共145处; “三无”船只共34只。而2016年需要完成的任务是23条河道,其中,河岸违章建筑3.28万平方米;违规堆载1260平方米;河道障碍物26处;“三无”船只5只。
二、工作内容
清河岸:以清拆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法建筑、违章搭建、违规堆载为重点,关停沿河畜禽养殖和非法排污口,清除河岸垃圾杂物杂草,清理河坡毁绿种菜,做到“五无”:河岸无垃圾堆物、无违章设置、无占绿垦殖、无护岸坍塌、无污水直排,实现河岸整洁。
清河障:以加强河道日常养护和轮疏工作为载体,清除河道内沉船、断桥、残坝、残闸、“三无”船舶、倒伏树木、建筑垃圾等阻水障碍物,开展非法渔簖、违章停泊等涉河违法行为治理,实现河中无障碍物。
清河面:以推进河道水面保洁市场化为抓手,清理河面垃圾和有害水生植物,落实市政泵站口、水闸闸口两侧的水面漂浮物拦截与打捞措施,加大季节性水生植物拦截打捞处置力度,实现河面清洁。
三、工作目标
围绕区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按照“管建并举,重在管理”的要求,用两年时间开展河道“三清”专项行动。一是要在2016年9月底前,完成23条河道的“三清”任务;二是要在下一年按年度要求推进剩余河道的三清任务。三是要探索建立河岸、河道一体化、全覆盖的市场化管护机制,巩固提升河道水环境面貌。
四、工作原则及要求
(一)突出重点原则:以城郊结合部、“美丽乡村”建设区域、“城中村”区域、村沟宅河和市民反复投诉的河道为重点,集中力量实施重点整治。
(二)先易后难原则:将清理工作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比较容易实施清理的无主沉船、断桥、残坝、残闸、未登记农用船只等河障,先期开展清理。第二部分是较难处置的居家船只、河岸违建等,要求明确政策、加强执法、落实责任开展重点整治。
(三)治管并举原则:在推进清理整治的同时,要加强日常管护工作,加快推进河岸、河道一体化、全覆盖的市场化改革工作。
(四)政策引导和依法整治相结合的原则:尽快完成清查摸底并制定分类处置方案。一是要按照时间节点,以公告形式明确补偿及奖励政策口径,引导整治对象配合整治;二是要通过签订承诺书等方式区分整治对象,必要时可针对违法事实明确、拒不配合的对象实施依法整治。
五、2016年河道“三清”任务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至2016 年4月底)
全面梳理河岸违法建筑、违章搭建、违规堆载、垃圾杂物,河道沉船、断桥、残坝、“三无”船舶情况,以村居、河道为单位,建立“一处一表”,锁定清理目标、制定清理计划、编制计划任务及责任分工表。
(二)组织实施(至2016年9月底)
1、全面宣传发动。配合青浦区关于河道“三清”工作的宣传行动,通过香花桥街道网站、印发资料、发布公告等形式,广泛宣传“三清”行动的必要性,以及配合整治的相关政策口径和执法依据,努力争取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各村要通过组织保洁员、义务劳动、志愿者服务等形式,主动开展辖区内河道范围内的集中清理,为“三清”行动的全面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实施专项整治。以村居边界为责任区域,将河道、河岸分为两个部分推进“三清”工作。
河岸清理(将居家船只纳入河岸)主要针对违法建筑、违章搭建、违规堆载、居家船舶等,整治难度较高。要求制订专项工作方案,指导各村、居组织力量,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教育沟通,落实工作措施,争取村民配合清拆,必要时由街道牵头组织联合执法。围绕街道下达的目标任务,建立“清单式”销项管理、月度工作例会和结果通报制度,开展逐河整治,力争“整治一条、见效一条”。
河道清理主要针对沉船、断桥、残坝、残闸、“三无”船只等。其中:沉船、断桥、残坝、残闸等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清理;“三无”船只,采用农用船只登记的办法,区分清理对象,对登记为农用船的予以登记保留、加强管理,对不能登记为农用船的予以清理、取缔。
3、建立长效机制。在实施“三清”行动的同时,要加快推进河道设施管理养护、水面保洁、河道巡查市场化,做到“边查、边改、边维”,切实巩固“三清”行动治理成果。目前,镇村级河道养护工作已市场化,但水面保洁工作仍未市场化,2016年尝试探索水面保洁市场化方案,2017年力争开展试点工作。
(三)自查迎检(至2016年11底)
1、自查:各村针辖区内的整治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一是检查是否有遗漏或新增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二是巩固河道整治成果,防止出现反复、回潮现象。
2、复查:河道“三清”领导小组将对辖区内河道“三清”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检查,对各村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进行集中检查、验收、考核、通报,针对发现的问题以整改单的方式下发各村,并要求限期整改。
3、迎检:积极迎接区相关部门的专项检查和“三清”行动满意度测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街道行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行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街道党政办、党群办、服务办、管理办、平安办、综发办、拆违办、社区发展服务中心、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派出所、城管中队、水务所、司法所、规土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等科室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区发展服务中心。各村居作为各自辖区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要求成立由支部书记任组长的工作小组,指定专人开展清理工作。从组织上和制度上保证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和顺利推进。
(二)落实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街道河道“三清”专项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上传下达、收集整理专项工作进度信息、协调街道各部门、各村居、各专项工作组开展工作;专项工作组按分组联系各村配合开展“三清”行动,负责相关工作的推动、指导和监督;各村居是辖区内河道“三清”行动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为工作保障和执法行动责任主体,要求全力配合、支持各村居工作。
以上责任分工纳入街道年度绩效重点工作考核,对于工作推诿、推进不力的单位街道将根据上级的要求,视情启动督察和问责机制。
(三)健全工作制度
建立街道领导联系河道工作机制,2016年度工作任务原则上一个领导联系约四条河道(后附表),加强工作督查力度;建立工作例会制度,专项工作组实行每二周例会,通报前二周工作情况,分析原因,研究制定余下工作任务;建立结果通报制度,各村实行每周例会,上报工作进度,经核查后通报。
(四)建立保障机制
一是经费保障,要将河道“三清”行动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建立巡查检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健全监督考核机制,督促各责任主体开展工作;四是要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提高治理成效。
附件一:香花桥街道河道“三清”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附表二:香花桥街道2016年度“三清”专项行动工作小组任务表。
香花桥街道办事处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