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阳街道关于建立村(居)民防工作站的通知
QF4015001-2018-002
主动公开
青夏街〔2018〕96号
无
2018.11.09
各村(居)委会、相关科室、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警备区关于深入推进本市人民防空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16]3号)文件精神及区民防办《关于街镇村(居)民防工作站人员配备的建议》,结合街道实际,将建立街道、村(居)民防工作站。
街道民防工作由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下设民防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街道武装部长担任,副主任由武装部副部长担任,负责街道民防工作组织协调。在各村(居)设民防工作站,站长由村(居)主任兼任(一肩挑的由书记兼任),副站长由各村(居)民兵连长兼任(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负责组织落实本村(居)民防工作。今后,如有人员变动,由岗位接替人员自然替补。
附件:1、各村(居)民防工作站人员名单
2、居(村)民防工作站职责
3、居(村)民防工作站站长职责
4、镇街民防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和基本任务
5、街镇民防工作办公室职责
6、街镇民防工作办公室主任职责
7、街镇民防工作办事人员职责
8、街镇民防应急值勤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