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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夏阳街道河道“三清”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印章的通知

QF4901000-2016-001

主动公开

青夏街〔2016〕43号

2016.04.22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科室:

自即日起启用“夏阳街道河道‘三清’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青浦农科所地块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印章。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