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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阳街道办事处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意见

QF4014005-2019-001

主动公开

青夏街〔2019〕61号

青浦区夏阳街道办事处

2019.07.17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基层工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府与工会的联系与沟通,充分发挥工会代表广大职工参与民主监督和加强社会管理、调节社会关系的作用,推动政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密切党和政府与职工群众的联系。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建立完善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经研究,特制定夏阳街道办事处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意见。

一、联席会议的组织机构  

街道层面成立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组长由潘慧敏担任,副组长由石玉秀、陈冰担任,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王林妹、李军、朱正兴、任兴军、陈晓梁、杨芳、杨晓燕、姚雯、谈国强、徐留华、龚晓平、蒋兰芹、蒋红兰、蔡建彬担任。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相关人员自然替补。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沟通联系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龚晓平兼任。  

二、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  

联席会议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工作大局出发,围绕全面深化改革、促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维护职工切身利益,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以及工会在工运事业中需要政府协调解决的实际问题等方面提出议题。主要包括:  

1. 通报本街道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推动全面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高能级高品质“上海之门”中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工会工作的有关行政措施;通报工会服务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工作大局的重要举措。  

2. 对接落实国家战略,聚焦中国进口博览会和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组织动员广大职工群众为实现本街道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目标任务、推进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建功立业等方面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保障。  

3. 共同讨论工会反映的涉及职工利益和工会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  

4. 听取街道办事处对工会工作的希望和要求。  

5. 听取街道总工会对自身建设方面需要街道办事处帮助解决的问题。  

6. 共同研究和解决劳动关系矛盾突出问题及如何稳定职工队伍和社会政治安定等方面的问题。  

7. 通报上一次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8. 其它需要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  

三、联席会议议题的提出和确定  

(一)议题的提出。 街道办事处提出的议题,由街道相关职能部门提出。街道总工会提出的议题,由街道总工会办公室负责征集。议题征集工作由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一般在联席会议召开前的一个月启动。  

(二)议题的确定。 协调小组办公室整理收集到的议题,报协调小组领导审核后,形成会议正式议题。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应会前围绕议题内容组织调研,加强与所涉及议题相关部门沟通和协调,确保上会议题一般能在会前基本达成共识。  

四、联席会议的组织实施  

(一)联席会议的召开。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具体时间由协调小组办公室报协调小组领导后确定。如遇特殊情况或重大问题,可随时召开。  

(二)联席会议的筹备。 联席会议具体筹备工作由协调小组办公室承担,负责准备会议相关材料。会议通知由街道党政办负责拟定印发,并协调街道各相关职能部门参加会议人员。  

(三)联席会议的出席人员

1. 街道办事处主任或相关分管副主任  

2. 街道党政办主任或副主任  

3. 与议题内容相关的街道职能部门负责人  

4. 街道总工会主席、副主席  

5. 街道总工会四部一室负责人  

联席会议可邀请基层党政干部和职工代表、劳模先进代表、基层工会干部等参加。  

(四)联席会议的议程。 联席会议原则上由街道办事处领导主持,一般会议议程包括:  

1. 通报上次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2. 通报本次联席会议议题产生情况及主要内容  

3. 研究讨论并协调确定本次联席会议相关事宜  

4. 双方领导就落实本次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作部署  

(五)联席会议纪要的拟定。 联席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由协调小组办公室拟定,报协调小组领导审核后印发。  

(六)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 由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督促检查,并及时向协调小组领导汇报。  

(七)专项工作协商会议的召开。 协调小组办公室可应政府或工会需求,由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召集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与工会就专项工作召开会议进行协商沟通,研究解决关于建立工会组织、集体合同、职代会等基础性问题,促进部门间协作配合,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五、联席会议的推进落实  

街道总工会负责对联席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结合本街道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体系建设的工作推进,会同街道劳动、司法等职能部门,对联席会议的确定事项,研究制定落实计划和工作措施,将落实结果形成调处预案。  

对企业在关停并转等重大调整中,未按法定程序、未按法律规定,侵害职工权益而导致群体性劳资纠纷现象的,在“第一时间预警,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调处”的基础上,可提议召开临时联席会议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