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阳街道2015年稳定和发展农业生产扶持意见
QF4313000-2015-002
主动公开
青夏街〔2015〕33号
无
2015.05.18
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家和市、区政府扶持农业生产的有关精神,围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发展现代农业的目标,加快推进我街道农业现代化建设,切实提高街道农业规划的执行能力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能力,稳定粮食生产,提高家庭农场、集体农场的标准化、机械化发展水平,更好地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保障农产品市场供应,提升农业整体形象,在市、区农业生产扶持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本街道农业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扶持内容
(一)扶持粮食生产
1.创建粮食生产标准化农场补贴
为了提高粮食生产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高经营者准人门槛,对创建粮食生产标准化农场进行补贴,补贴标准按照考核得分给予100--200元/亩。
2.创建粮食生产机械化高产示范农场补贴
为了切实解决本地农业劳动力不足的现实情况,鼓励粮食生产经营者提高机械化生产能力,并通过机械化提高管理和生产能力,实现稳产、高产,对创建粮食生产机械化高产示范农场进行补贴,补贴标准机插秧每亩100元、机直播每亩50元,对机插秧育秧农户在育秧过程中使用基质土的给予每吨100元的补贴,补贴吨数农业中心审核确定。
(二)扶持农业产业化、规范化发展
1.诚信、规范合作社创建补贴
为了进一步提升合作社的诚信度,促使合作社规范运作,对成功创建诚信、规范的合作社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家30000元。
2.农业旅游标准化企业创建补贴
为了促进我街道农业旅游的发展,对成功创建农业旅游标准化企业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家50000元。
3.创建标准化水产养殖场补贴
为了提高标准化水产养殖场的规范化、标准化生产,提高经营者维护养殖场已建生产设施的积极性,对创建标准化水产养殖场进行补贴,补贴标准按鱼塘流转面积每亩补贴200元。
4.特色农家菜认证补贴
为鼓励农业旅游企业创新发展,挖掘本地特色农家菜、打造品牌农家菜,对通过认证的特色农家菜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只2000元。
5.新品种、新技术引进、推广应用补贴
鼓励各类扶持对象依靠科技进步,提高产品质量,增加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对引进、培育符合本地农业产业导向,科技含量高、效益好的农产品,并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项20000元
(三)扶持农产品安全监管和土壤保护
1.食品安全监管补贴
(1)蔬菜种植监管
①对各村蔬菜抽样送捡员进行工作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800元。
②对蔬菜联户组长进行工作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400元。
③对农业部蔬菜监测点给予1000元的补贴。
(2)水产养殖监管
建立渔业档案,记录完整资料齐全,达到规定要求的水产养殖户给予每户200元奖励。
2.绿肥种植补贴
种植绿肥有利于增积有机肥、改良土壤、培肥地力、改善农田生态环境、防治水土流失。对连片种植30亩以上的绿肥的给予每亩100元的补贴。
3.农田冬闲深翻补贴
冬季深翻可改良土壤结构、有效消灭病害虫。对冬闲深翻进行补贴,补贴标准每亩100元。
4.小麦赤霉病防治药物补贴
根据区农技中心对小麦赤霉病的防治要求,由区农技中心统一提供的小麦赤霉病的防治药剂免费,补贴资金按实际支出的药剂费用扣除上级扶持资金后的其余部分由街道财政负担。
5.农产品认证补贴
通过农业部无公害认证的,给予一次性每吨20元的补贴,上限为15000元;通过农业部绿色食品认证的,给予一次性每吨30元的补贴,上限为20000元。
(四)扶持农业保险
为了减少水稻、二麦的种植风险以及常规鱼的养殖风险,对水稻、二麦种植和常规鱼养殖保险费用由街道财政负担。
二、奖补办法
(一)申报
各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对上述补贴和奖励项目的申报,申报时间为每年的10月31日截止,由街道农业中心负责审核汇总后报街道综合发展办公室审定。
(二)审核
各村要按照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对照申报项目内容和具体要求,开展定期检查,建立检查情况台账,上报农业中心汇总,农业中心对上报资料进行核查、初审,对不合格的筛除,对合格的进行上报:街道成立专项考核评估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考评,在全街道层面上,按照得分高低确定奖补项目和对象。
(三)发放
奖补资金由街道财政负担,街道综合发展办公室按审定后的申报金额制定奖补明细表,再按规定进行资金拨付。
三、本意见相关考评细则的制定由社区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各村要对照细则,加强宣传和日常管理,并做好申报项目的审核把关,此项工作将列入街道对村干部的绩效考核。
四、本意见内容若与上级政策有抵触的,以上级政策为准。
五、本意见由街道社区发展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