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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夏阳街道社区居委会经费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QF4312000-2015-003

主动公开

青夏街〔2015〕36号

2015.06.08

 

相关科室、居委会:
现将《夏阳街道社区居委会经费管理若干规定》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夏阳街道社区居委会经费管理若干规定
 
夏阳街道办事处
2015年6月8日

 

附件
夏阳街道社区居委会经费管理若干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居委会工作经费的管理,规范使用,提高效能,推进社区工作健康发展,社区经费在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前提下,按照“事前计划,规范使用,厉行节约”的原则进行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指导思想
通过对社区工作经费的规范管理,进一步提升居委会履行法定职能、进一步增强其自治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居委会协调联动、平衡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充分调动居民民主决策、有效自治的积极性,努力营造民主、文明、和谐的社区。
二、经费收入范围
1.专项工作经费
2.“以奖代拨”奖励经费
3.社会各界赞助款、捐赠款
4.房屋租赁收入(2012年2月10日前)
5.活动室收费收入
6.其他收入
三、经费使用范围
1.基本经费:日常业务所需的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通讯费、网络费、维修费、设施设备购置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2.工作经费:主要包括用于社区党建、文明建设、居民自治、社区服务、健康卫生、公益项目活动等经常性工作开展的经费。
3.其他经费:主要指护楼志愿者补贴、个人慰问款、卫生清扫费等经费。
四、操作流程
1.各社区居委会按规定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及时足额纳入街道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核算,由核算中心出具统一收据,不得私设小金库。
2.严格按街道核算中心财务报销流程及街道财政收付制度要求,并按照青浦区公务卡支付目录使用公务卡,凭有效凭证按实结报。
3.不同金额的操作办法:
①单笔支出2000元以下(包含2000元),无需填写资金申请表,直接按财务制度报销。
②单笔支出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需填写资金申请表,按程序报街道财务部门、社区自治办、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使用。
③单笔支出5000元以上(包含5000元),需填写资金申请表,按程序报街道财务部门、社区自治办、分管领导,并由分管领导提交主任办公会审批通过后方可使用。
④项目实施完成后,凭有效发票凭证先由社区自治办审核,再由财务部门对完成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进行审核,最后由分管领导审批。
4.原始凭证发票要求要素齐全:购货日期、购货单位、名称、数量、单价、金额、购物清单,现金报销单须两人签字方可有效。使用现金或者实物方式发放给个人的,需提供签收单。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不予报销。
5.社区工作经费的使用须实行全程公开,自觉接受监督,严禁用于购买高档消费品、业务接待、外出考察以及各类人员的工作补贴等。
6.社区经费所涉项目如为装修维护类、政府采购项目,须按照街道项目管理办法执行,接受审计。
7.关于护楼志愿者工作补贴:①社区居委会的护楼志愿者名单必须上墙公开;②制定护楼志愿者考勤制度,严格按实际出勤发放工作补贴;③每人每天一般不超过20元,按季结算。
五、其他
1.社区居委会违反本规定使用经费的,按街道相关规定处理,并与居委会工作人员及负责人年终考核挂钩;违法违纪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直至移送司法部门。
2.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夏阳街道办事处。
3.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附件:预算资金用款申请表(居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