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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4年夏阳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QF4312000-2014-001

主动公开

青夏街〔2014〕35号

2014.05.29

 

各村(居)、相关单位:
2014年夏阳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已经夏阳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4年夏阳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2014年5月28日

 

 

2014年夏阳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根据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上海市食品安全行动计划(2012-2015年)》、《2014年上海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青浦区食品安全行动计划(2012-2015年)》要求,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系列讲话精神,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食品监管体制改革的新形势,现就2014年本街道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如下安排:
一、总体目标
有效遏制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有效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保持辖区内食品安全总体有序可控。
二、重点工作
(一)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夯实基层监管网络
1、加强街道食安委和食安办的建设。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在理顺街道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街道食安委统一领导和食安办协调指导作用,完善各部门联动机制。全面梳理查找本辖区监管漏洞和盲区,结合实际逐项明确细化监管职责分工。
2、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和机制。强化地方政府对本辖区食品安全的属地管理责任,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基层监管网络,推进食品安全工作重心下移,力量配置下移,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确保街道、村(居)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到位。着力与大联动、大联勤机制的对接,强化重点区域、重要旅游景点、城郊结合部、城中村以及农村地区的食品安全工作。充分发挥村(居)隐患排查、信息上报、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的作用,将食品安全隐患发现在基层,解决在基层。
(二)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1、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力量全面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在种植、养殖、生产、流通、餐饮等各环节广泛排查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深挖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假冒伪劣(含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等违法犯罪行为,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流通和消费领域,坚决取缔“黑工厂”、“黑作坊”和“黑窝点”,坚决整治“小作坊”、“小餐饮”和“小食品店”,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
2、抓好源头治理。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和认证后监管,加强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本区动物防疫检疫人员队伍建设,完善畜产品检验检疫制度。加快完善电子化(二维码)耳标追溯体系在生猪养殖环节的运用,完善病死猪保险理赔机制。
3、切实巩固治理整顿成果。结合《2014年青浦区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深化乳制品、肉制品、婴幼儿食品、熟食、盒饭、豆制品、农药、餐厨废弃油脂、兽用抗菌药等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坚决取缔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执法巡查、监督抽检,切实巩固各项治理整顿成果。及时总结治理整顿经验,完善监管措施,健全长效机制。
(三)充分应用科学化手段,提升食品安全科学监管能力
1、强化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各有关部门、村(居)要完善各级各类食品安全预案和应对规程,建立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协调联动工作平台,强化部门应急处置职责。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序开展事故调查、危害控制、医疗救治、分析评估、信息发布等工作,确保食品安全事故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危害。
2加强舆情监测和信息公开。各有关部门要完善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应对制度,开展舆情监测,强化信息公开,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及时、客观、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行业发展水平
1、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监管。落实最严的准入,严格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对达不到食品安全条件,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依法吊销其相关许可。落实最严的监管,实施食用农产品生产加工以及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消费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开展农产品入市索证工作,没有农药残留检测报告的农产品不能进入市场。特别是加强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商及经销商、直接入口等高风险食品的生产经营者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问题食品退市、召回、销毁和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销售等管理制度,防止不合格食品回流食品生产经营环节;深入推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量化分级管理和监督检查结果公示制度;强化餐厨废弃油脂产出、收运和处置全过程日常监管。
2、强化企业自身管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配备管理人员;规模以上食品市场企业、连锁经营和餐饮企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大型以上餐饮企业应当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进货索证索票和查货验证、出厂检验、规范生产经营、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等制度;食品生产企业严格实施《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中型以上餐饮单位严格实施《餐饮业卫生规范》。强化农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生产经营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探索食品安全强制责任险制度,推进大型连锁卖场、超市、农村自办酒席、大型婚宴、集体用餐配送等高风险食品和企业的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试点工作。
3、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推进落实《关于本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完善肉类、粮食、乳制品、蔬菜、食用油、禽肉类和淡水鱼等七类食品重点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以食品追溯体系为基础,逐步扩大到各类主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要制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完善信用档案,建立食品企业和有关责任人食品安全信用记录的标准和等级评价方法,建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实时信用档案,按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促进企业自律。
(五)发动社会各方力量,构建社会共治的格局
1、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创新方式,切实将食品安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结合1月份健康教育周、3月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月份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9月份的质量月和科普宣传周等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七进”(进社区、农村、学校、机关、工地、企业、景区)宣传活动。加强对诚信经营典型的品牌企业和食品安全监管先进人物的宣传,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微博微信、互联网、手机等各类媒介,深入宣传党和政府抓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心、部署和成效,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认知水平和应对风险能力。
2、加强投诉举报宣传。进一步加大对本市“ 12331 与“ 12345 市民服务热线的宣传,大力推进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提高群众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的积极性,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做到应奖必奖。
3、强化食品安全培训。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员和志愿者培训,提高隐患排查、信息上报、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能力。强化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自身管理能力。确保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全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培训。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守土有责意识,各村(居)要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村(居)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直接负责,逐级落实工作责任。
2、强化协调配合。街道食安委及食安办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增强意识,通力协作,形成全程监管合力。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提高执行力,确保监管到位,坚决杜绝有案不查、推诿扯皮等问题。
3、强化考核评价。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绩效考核办法,逐级健全督查考核制度,加强对村(居)、单位的考核。将食品安全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绩效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