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夏阳街道“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QF4312000-2014-002
主动公开
青夏街〔2014〕36号
无
2014.05.29
各村(居)委会、开发公司、机关各科室及企事业单位:
为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坚持依法治理、夯实安全基础”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根据青安委办〔2014〕11号《青浦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青浦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工作部署和活动要求,结合我街道的实际情况,就2014年夏阳街道“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按照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进一步强化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深化落实《2014年青浦区公共安全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以强化责任主体为重点,以依法执法为手段,以宣教培训为抓手,以消除隐患为根本,强化安全宣传和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素质的不断提高,降低事故总量、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安全水平,确保本街道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四、组织机构
由夏阳街道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办,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事务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村居委、开发公司、相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各村居委、开发公司、相关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具体开展活动。
五、主要活动
(一)街道层面
1、在宏城开发区举行应急演练暨街道“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时间待定)
2、根据区里要求参加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暨上海市 “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幕式。(时间待定)
3、根据区里要求参加青浦区安全生产事故分析研讨会。
4、第二周(
6月9日
--15日)应急演练周,落实《深入开展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的通知》(安组委办〔2014〕7号)精神,要求街道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预案并开展演练,重点开展燃气管道、危化行业,校园安全的应急处置、救援培训或演练,。
5、第三周(
6月16日
—22日)期间开展一次城市运行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并组织参与区里的安全精神、理念、制度警句征集活动,以及全国安全生产卡通形象创意大赛、全国职业病防治知识竞赛活动。
6、第四周(
6月23日
—
6月30日
),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观看相关的警示教育片;继续巩固“小手牵大手,安全走进家”,在街道范围内选两家民工子弟学校上安全课。
(二)村(居)委、开发公司、相关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层面
各村(居)委、开发公司、相关单位要根据街道“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结合各自实际情况,采用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月”宣教活动。各单位、各部门的主要领导要积极带头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网站、微博、电子屏、宣传栏、广播、短信、黑板报等多种途径,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深入基层、面向群众,组织开展宣讲报告、应急演练、事故警示、知识竞赛等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从业人员学习《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加强安全生产三级教育,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本质安全。在作业场所悬挂和张贴“安全生产月”活动横幅和宣传画,开展以“查找隐患、杜绝违章、防范事故”为主题的“五个一”活动,即主动接受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一条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合理化建议、忆一次安全事故教训、当一天安全检查员、查一起自己身边的习惯性违章,切实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预防能力和安全管理能力。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积极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紧紧围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主题,认真组织,积极策划,广泛开展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管、统筹协调作用,加强沟通配合,努力形成上下贯通、层次分明、事权一致的宣传合力,促进企业增强安全发展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手段,完善隐患治理措施。
(二)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各单位、各部门要借助“安全生产月”活动这一平台,拓宽思路、创新方法,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在“富有创造性、增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和“广度、深度、力度”上下功夫,持续深入贯彻国家安全生产路线、方针、政策把“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抓紧抓好,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发挥媒体舆论宣传和引导作用,积极组织警示教育、法制宣传、应急演练、知识竞赛、歌咏比赛、文艺汇演等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微博等新闻媒体,创办专栏、制作专题、播放公益广告,多渠道、多层次宣传安全生产战线上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例,提高广大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畅通信息,及时总结。各单位、各部门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要有专人负责联络沟通,及时反馈活动信息。各村(居)委、开发公司、相关单位请于
6月3日
和
7月2日前
,向街道“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分别上报“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和活动总结,联系人:滕盛良,联系电话:59710562。
201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