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阳街道农田灌溉设施长效管理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QF4018004-2018-002
主动公开
青夏街〔2018〕100号
无
2018.11.26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7〕 1号),上海市水务局、发改委、财政局、农委、环保局《关于印发〈2017年上海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计划〉的通知》(沪水务〔2017〕643号),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深化灌溉设施长效管理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水务〔2017〕714号)青浦区水务局《关于印发《青浦区深化灌溉设施长效管理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水〔2018〕90号)等相关文件的精神,为进一步深化灌溉设施长效管理,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的治水方针,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和水安全,不断深化农田水利设施长效管理,探索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建立健全农业用水管理及农业节水奖补等制度,实现灌溉设施管护标准化全覆盖,逐步提升农田水利设施运行成效,进一步节约农业用水,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逐步提升农村水环境质量。
(二)实施原则
一是不增加农民负担。按照“总体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原则,以街道作为农田灌溉设施供水管理主体,以村委会作为用水主体。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为抓手,全面推进灌溉设施长效管理工作。
二是养护成本全覆盖。农业水价主要考虑弥补农田灌溉设施运行维护成本,对各村用于农田灌溉设施的成本作适当的补贴,做到养护无盲点无死角,面面俱到。农业水价成本范围包括:农田灌溉设施维修费、日常养护费、人工费用和灌溉电费等。
三是属地化运行管理。将村委会作为末端村民组织,由其负责协调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农户等农业用水单位和个人,采用属地化管理模式,对属地内农田灌溉设施进行日常的运行与管理,并对管理成效负责,街道对各村进行指导、监督与考核。
四是市场化维修养护。鉴于灌溉泵站的维修养护、田间沟渠路的维修存在一定的专业性,为保证维修养护的质量,由街道组织对其进行市场化管理,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专业有能力的养护单位进行维修养护,并最终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审价,作为结算的依据。
(三)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双控考核、双策驱动、双化模式、双降目标”的工作思路,推进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控制,通过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等激励政策驱动,采取日常运行属地化和维修养护市场化等模式,实现降低农业用水量和降低管护成本、建立农田水利设施长效管理机制的目标。
(四)职责分工
社区发展服务中心作为农田灌溉设施资产所有人以及长效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对农田灌溉设施如电灌站、衬砌明渠、地下渠道等进行清查统计;编制辖区范围内长效管理方案,制订灌溉泵站维修养护的计划,组织实施设施日常运行、维修、养护工作,制订相应工作制度,组织实施设施日常运行、维修、养护工作;参与农田灌溉设施维修养护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指导、监督和考评工作,及时听取种粮大户、村级组织的意见和建议,谋划农田灌溉设施长效管理机制的深化完善;水务所作为农田灌溉设施维修养护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行业管理单位,负责指导、监督、考评维修养护的进度质量和台帐资料。综合发展办公室负责落实资金的筹措和资金使用监管,规范资金专款专用。村委会应建立农田灌溉设施用水和费用收支台帐制度,并通过村务公开等方式公开上一年度农田灌溉设施用水总额、农田水利设施管理养护收支费用、财政补贴等台账。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领导小组。
夏阳街道办事处成立分管副主任为组长,综合发展办、社区管理办、社区发展服务中心、水务所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进实施夏阳街道农田灌溉设施长效管理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二)重点工作
1
、开展灌区基本情况调查。
主要以灌区为单元调查每个灌区全灌水周期的用电量和用水量、灌区控制面积、种植作物类型(水田、菜田、果园、林地等)、调查当前灌溉设施运行管护的成本、资金筹措方式等内容并将调查成果以村为单元进行汇总。
2
、建立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根据上海市相关配套政策,研究本街道农业水价成本和价格核定办法、农田灌溉设施长效管理办法、考核实施方案等政策性文件,及时开展灌区定额用水量核定和实际用水量计量,积极落实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
3
、健全运行维修养护机制。
建立街道、村二级管养体制,明确街道级灌溉设施维修保养责权,按照设施现状分轻重缓急,逐年制订维修计划和方案,实施灌溉设施维修,包括水泥明沟、地下管道岁修和电灌站设备大保养、房屋翻修等。继续深化固化长效管理试点经验以“四项制度”(设施登记制度、使用发证制度、责任落实制度、检查考核制度)作为核心,围绕“五个一”框架(即:一套工作制度、一组管理网络图、一套管理台帐、一份统计测算表和一本照片图册)要求深入推进长效管理工作,基本形成农田水利设施“日常运行属地化、维修养护市场化、检查考核常态化”的格局,不断提升灌溉设施运行维修养护水平。
按照灌溉泵站维修养护、沟渠路维修由街道负责,灌溉泵站运行、沟渠路清理由经营者(大户)负责的原则,试行一种分级管理的模式,具体如下:
(1)灌溉泵站设施维修养护由村委会上报计划,经街道领导小组核实后,由街道统一组织招投标,择优选择有能力的养护维修队伍实施,保证设施设备运行安全稳定;费用在灌溉泵站维修、养护经费中支出。
(2)沟渠路维修暂由街道实施,经费在其余设施维修(沟渠路)费用中支出。
(3)灌溉泵站运行、沟渠路清理原则上由经营者(大户)负责,建议村委指派生产队长负责,组织相对固定的大户按年轮流打水、记录运行表、汇报异常情况等并实施监督工作;经费在设施运行费用中支出。
灌溉设施的运行养护和维修包括检查、清理、维修、保养等多方面,具体标准和内容参照《上海市农田灌溉设施维修养护技术规程》执行。
4
、完善设施管理养护台账。
不断加强灌溉设施长效管理的全过程监管完善灌溉设施基本情况台账、灌溉用电用水台账、设施维修养护收支台账和管理考核台帐,实现运行管理、维修养护和检查考核的精细化管理。
5
、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
街道建立夏阳街道农田灌溉设施长效管理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考核小组,制订考核办法和考评标准,每年分三次进行集中考核,分别在春耕备耕、三秋、冬春时节。社区发展服务中心和水务所进行平时检查。各村每月定点上报长效管理及农业水价改革图片资料和管理情况,便于考核小组掌握全年度设施长效管理状况。
考核结果将作为农田灌溉设施长效管理经费补贴的拨付依据之一。
三、资金保障
参照《上海市农田灌溉设施维修养护技术规程》的相关要求,对灌溉设施的运行养护和维修(包括检查、清理、维修、保养等多方面)开展标准化养护资金测算,并逐步形成养护标准化规范化的经验和做法。
(一)资金补贴标准
市、区按照不少于80元/亩的补贴总额落实精准补贴与节水奖励,其中市财政补36元/亩,区全额承担44元/亩。
精准补贴
是为弥补农田灌溉设施运行管理和设施维修的不足,用于设施长效管理。运行管理35元/亩(市、区补贴),根据考核情况,统筹后补贴至各村,主要补贴清沟理沟费用、放水员工资、灌溉电费;设施维修30元/亩(市、区补贴),由街道统筹安排维修计划,按照城市维护类项目程序,通过市场化方式实施,主要包括水泥明沟和地下管道岁修、电灌站设备日常保养和大修、泵房翻修等。
节水奖励
是为鼓励农田灌溉节水措施的有效探索和实践,主要用于放水员的考核奖励等。区级相关部门以农业用水定额及各种作物种植面积为依据,把实际用水总量与额定用水量进行比较评价,对平均用水量低于市核定670方/亩用水定额10%的街镇,即低于600方/亩的给予奖励15元/亩,对高于600方/亩的予以扣除。
(二)资金拨付方式
市
区财政的运行管理补贴35元/亩、节水奖励15元/亩,根据区相关文件精神,部分于年初或年中请款至街道财政,余款根据区对街道的考核结果于年终请款拨至街道财政;市区财政的30元/亩设施维修费根据项目进度拨至街道财政或直拨至养护的单位。
(三)资金使用方式
市
区财政的长效管理补贴35元/亩、节水奖励15元/亩,无需进行政府采购,由街道按照考核办法实施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拨付至各村;设施维修补贴资金30元/亩,由街道制定维修计划,按照维修项目进行资金使用。
四、时间节点安排
4
月底前,完成街道灌区基本情况调查。在街道范围内开展基本情况调查摸清目前辖区内灌区基本情况、农田灌溉设施运行维护资金筹措和使用情况、农业水价(灌溉设施管理费)征收情况等,并完成该维修项目招标。
5
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计划、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考核办法;完成前期准备,包括建立工作小组、签订管养协议、落实管养队伍、制订管养制度、开展设施统计登记等。
6
月- 10月,实施推进相关试点工作。灌溉设施的运行养护和维修包括检查、清理、维修、保养等多方面,具体标准和内容参照《上海市农田灌溉设施维修养护技术规程》执行。试点区域明确具体征收标准、补贴标准、节水奖励标准等开展农业水价征收、农田灌溉设施运行管护、台账记录等工作,全面完成农业水价综合考核、补贴发放、资金测算等试点工作。
11
月底前,完成街道级考核。各村上报前一个完整年度的灌溉电费清单,各街道组织考核小组,开展长效管理考核和节水灌溉考核,考核结果汇总后上报区考核小组。区相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通过台账检查、现场抽查等方式完成区级考核。
附件:夏阳街道农田灌溉设施长效管理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