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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阳街道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细则

主动公开

2012.08.10

为贯彻落实《中共青浦区委、青浦区人民政府印发<青浦区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结合夏阳街道实际,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目标任务

(一)全面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1、实施低洼圩区项目建设

针对排涝泵站、水闸等设施老化失修严重、标准偏低的现状,按照“一次规划,分步达标”的原则,分两年时间实施圩区泵闸改扩建和圩堤加高加固建设,提高圩区的防洪挡潮、排涝能力。圩区全面达到二十年一遇除涝标准的目标。

2012年底完成城南圩区治理工程(11年新增水利专项),新建、翻建排涝泵站610台套、翻建水闸7座;新建及加高加固圩区圩堤2.25公里。

2013年底完成塘郁、枫泾、新建三个低洼圩区治理工程(已列入12年计划),新建、翻建排涝泵站59台套、翻建水闸8座;新建及加高加固圩区圩堤0.7公里。

(责任部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审计科、市政科、动迁办、资产公司、规土所、水务所、相关行政村)

2、实施灌区配套建设

针对区域内最低保有4800亩粮田、3100亩菜田,全面覆盖田间灌排设施,灌溉保证率达到95%以上,灌溉水利用水系数达到0.75以上,机泵装置效率达到50%以上。结合设施粮田、设施菜田建设,分3年完成。

(责任部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审计科、动迁办、资产公司、水务所、各行政村)

3、实施水系沟通项目建设

按照“连、通、畅、活”的治理目标,继续实施拆坝建桥水系沟通工程,拆除坝基等河道阻水建筑物,建造桥梁和涵洞,沟通水系、调活水体,保持河道畅通。

2012年拆除8座坝基,新建6座桥梁。

(责任部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审计科、市政科、动迁办、资产公司、水务所、相关行政村)

4、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按《青东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要求,累计完成60%农户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任务。

(责任部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审计科、市政科、经贸科、动迁办、水务所、相关行政村)

5、实施泵闸设施标准化改造

按照“操作间、工作间、生活间”三分开要求,实施泵闸标准化改造工程,完善泵闸配套设施。结合低洼圩区建设,分三年完成圩区设施标准化改造,2012年底城区10座泵闸完成改造。

(责任部门:区河道水闸管理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审计科、市政科、动迁办、资产公司、水务所、相关行政村)

6、实施城区排水建设

按照城区排水建设方案,开展10公里城市排水管网低标改造,十二五期间,雨水排水逐步达到1年一遇标准、重要地区达到3年一遇标准。实施青浦跃进河沿线初期雨水治理,新建蓄水池2座,雨水管3公里

(责任部门:区给排水所、市政科、社区办、水务所、相关居委会)

7、实施生态河道建设

按照生态河道建设方案,开展李腰泾、界泾港、中横泾等生态河道治理,全面提升河道景观功能。

(责任部门:区水利管理署、市政科、社区办、水务所、相关居委会)

8、开展骨干河网整治

按计划推进淀浦河青浦城区东段(千步泾~油墩港)整治工程、青东农场水系整治工程、新城一站水系调整工程等。

(责任部门:市水务局、淀山湖新城公司、区水利管理署、动迁办、社区办、水务所、相关居委会)

9、实施界河整治

按照界河整治方案,积极开展界河整治工程,逐步推进三官塘、柘泽塘等界河整治。

(责任部门:区水利管理署、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审计科、市政科、动迁办、水务所、相关行政村)

10、实施青浦中西部配水管道改造

积极做好青浦第二水厂三期扩建工程(含深度处理)前期政策处理工作。

(责任部门:自来水公司、市政科、动迁办、水务所、相关行政村)

(二)全面加强水利设施长效管理

1、加强中小河道管理

根据中小河道管理养护要求,强化水面保洁与陆域保洁、河道管理部门联动机制,加强管理力度,在河道保洁全覆盖的基础上,推进市场化养护模式,全面提升河道养护水平。按照网格化巡查要求,每个行政村落实一名巡查员,对河道水域保洁、陆域保洁、绿化养护、河道设施及违法违规问题的监督巡查。按照68年轮疏一遍的要求,积极开展河道轮疏工程,镇村级河道以行政村为单位实施,城区河道根据淤积情况实施。2012年为枫泾村、太来村部分河道,共疏浚河道16条。城区河道从2013年开始实施。

(责任部门:区河道水闸管理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审计科、动迁办、水务所、各行政村)

2、加强水利设施管理

按照“网格化、标准化、精细化、信息化”要求,明确镇管水利设施管理职责、管理要求,逐步实现水利设施运行养护市场化。完善水利设施上墙标识标牌,包括岗位职责制度、设备操作要求、泵闸设施基本资料、圩区设施分布图等。根据调水方案,全面落实圩区常态化调水,提升水利设施综合效益。2013年跃进片、城南圩区实施运行养护市场化试点,十二五期间辖区内7个圩区水利设施运行养护全面实行市场化。

(责任部门:区河道水闸管理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审计科、水务所、各行政村)

3、加强田间设施管理

建立田间设施长效管理机制,明确管理责任,制定并落实考核制度,逐步实施市场化养护模式,确保田间沟渠灌排自如。

(责任部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审计科、水务所、各行政村)

4、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管理

针对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加强监管力度,严格考核制度,探索市场化模式,确保正常运行。

(责任部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审计科、市政科、水务所、各行政村)

5、加强防洪除涝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结合街道实际,强化预案预警体系建设,完善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健全街道防汛抢险物资储备体系,建立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抢险救援队伍。

(责任部门:武装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区办、财政审计科、市政科、水务所、各行政村、居委会)

二、建立推进机制

(一)健全项目法人制度

街道项目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作为项目法人,水务所协助做好技术服务工作。

(责任部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务所)

(二)明确资产管理单位

镇级水利设施统一登记为集体资产,由街道资产公司管理,水务所协助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责任部门:经管中心、资产公司、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务所)

(三)统一政策处理平台

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财政审计科做好项目动拆迁等前期政策处理,确保政策一致性。

(责任部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审计科、动迁办)

(四)建立项目推进平台

夏阳街道水利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街道项目的推进机构,定期召开例会加以推进。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优先安排土地指标。

(责任部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审计科、市政科、动迁办、规土所)

三、完善投入政策

(一)落实配套资金

项目配套资金按相关政策执行。区管建设项目:工程费用、前期费用由市、区承担;镇管建设项目:工程费用由市、区承担,前期费用由街道承担;区级设施管理:维修、养护、运行费用市、区承担,前期费用由街道承担;镇级设施管理:维修、养护、运行费用市、区承担50%,街道承担50%,前期费用由街道承担。

(责任部门:财政审计科)

(二)加强资金监管

项目资金监管按相关要求执行。建设资金实行区级报账制,养护资金实行镇级报账制,确保资金到位、专款专用。

(责任部门:纪工委、财政审计科)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夏阳街道水利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于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要协调解决水利建设过程中重要事项。

(责任部门:街道水利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建立考核机制

制定考核办法,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考核结果作为相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责任部门:街道水利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街道水务管理能力建设

农业服务中心为街道水务综合管理的职能部门,水务所协助做好技术服务工作。

(责任部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务所)

(四)加强社会宣传

将水利改革发展纳入街道宣传工作,定期开展社会宣传,建立舆论监督机制,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责任部门:街道水利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