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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夏阳街道“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办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主动公开

2013.04.26

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夏阳街道“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办理试行办法》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附件:夏阳街道“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办理试行办法

  

附件

夏阳街道“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办理试行办法

  

为确保“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办理规范、运转有序、监管有力,根据《“上海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办理试行办法》,制定本办理流程。

一、工作定位

市民服务热线是代表政府受理并办理市民通过“12345”专线电话,对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出咨询、求助、投诉和建议的非紧急类政务热线。市民热线管理办公室负责市民热线日常管理工作,并对基层单位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二、受理范围

市民服务热线主要受理并办理市民提出的事项包括:各类政策和公共信息咨询;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非紧急类求助;涉及政府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投诉;对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建议。

不属于市民服务热线受理范围的事项为;涉及市民人身、财产安全,应通过110120等紧急渠道求助的事项;涉及军队、武警管辖的事项;已进入诉讼、仲裁、行政复议、信访复查复核等法定程序的事项;其他不宜受理的事项。

三、办理程序

(一)受理

接到区热线办“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办单后,当天予以受理,如不是受理范围,当天告知来电市民,并予以退单。

(二)处置

工作人员根据来电事项性质、内容、涉及领域、涉及部门等,进行分类处置。

1、直接解答。对能解答的政策和公共信息咨询,予以直接答复。

2、派发工单。对不能直接解答的政策和公共信息咨询类问题,非紧急类求助、投诉、建议等事项,根据职责分工,通过转办工单等方式转送办理。一般事项的工单在登记后当天派发相关承办部门。

3、应急联动。对市民来电反映的突发性公共事件、社会安全隐患,以及涉及个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求助,应视情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将工单派发至有关职能部门处理。

(三)办理

承办部门收到工单后,应认真及时办理市民来电事项。

1、先行联系。承办部门收到工单后的1个工作日内,应先行联系来电市民,进一步了解诉求,告知办理程序及其期限。

2、限时办理。对能及时办理的事项,承办部门应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并回复来电市民;对复杂事项承办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并回复来电市民。因客观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无法解决的事项,应向来电市民做好解释。来电市民要求出具书面办理意见的,承办部门应出具书面办理意见。

3、审核退单。承办部门认为工单所涉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及时退回工单,并说明退单理由。

  

(四)督办

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本着“高效、权威”的原则,对工单办理情况进行实时监督,督促承办部门按照规定办理。对责任不清、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协调办理。对热点难点问题,形成转报呈领导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