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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和规范土地复垦工作的实施意见

主动公开

2013.04.26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土地复垦工作的领导,规范土地复垦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健全组织机构、制度和工作职责

(一)健全组织机构

土地复垦工作在街道土地复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土地复垦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另设常务副组长一名由街道办事处分管土地和建设的副主任担任,副组长二名由街道办事处分管农业、财政的副主任担任,成员由规土所、农业服务中心、水务所、市政科、财政审计科、资产公司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科,起综合协调作用,办公室主任由常务副组长兼任。

(二)建立三项制度

一是建立街道土地复垦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汇报制度(每半年一次),明确工作目标和方向。

二是建立街道土地复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街道土地复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各村主要负责人参加),主要解决土地复垦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布置土地复垦工作。

三是建立土地复垦工程的街道预验收制度,即在区、市正式验收前街道进行两次预验收,一次是在填土工程完工后街道土地复垦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村进行预验,第二次是在路、沟、渠配套工程完工后再进行预验,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区、市正式验收的顺利通过。

(三)明确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制订土地复垦工作的规划、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决定土地复垦工作的重大事项,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土地复垦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组织对土地复垦工程的验收。

规土所工作职责: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向街道土地复垦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立项意见报街道通过后负责申请立项,负责市、区两级验收的申请及协调工作,参与街道、区、市三级的验收。

农业服务中心工作职责:根据上级部门对土地复垦项目的要求对工程进行监管,及早对复垦后的土地作出规划,制定农业基础设施恢复的详细方案,参与街道、区、市三级的验收,第一次验收后对村流转给中心的土地进行再流转,确保第二次验收顺利通过。

水务所工作职责:参与土地复垦项目立项和土地复垦项目的验收。

市政科工作职责:协调土地复垦项目的具体事务,及时解决基础设施的立项和修复等问题,负责复垦后土地的路、沟、渠配套工程的建设,参与街道、区、市三级的验收。

财政审计科工作职责:负责对土地复垦资金的管理和运用,负责对土地复垦工程资金和补偿资金的审核和监管,参与街道、区、市三级的验收。

资产公司工作职责:负责土地复垦填土工程、测量、监理合同的签订,全面负责土地复垦施工情况和第一次验收前的准备工作,负责土地复垦工程和补偿等资金的拨付。

各相关村工作职责:配合规土所做好立项前的准备工作(包括立项土地的调查、摸底、征求意见、协调等工作),负责对已经立项的地块做好前期补偿工作,做好土地复垦项目的协调工作,配合开展复垦后土地的路、沟、渠配套工程的建设,参与验收。

二、土地复垦的工作流程

(一)立项:规土所在土地复垦立项前,必须对拟立项的土地进行调查、摸底、并且征求所在村的意见,各村征求所在村民小组的意见(并且同时冻结该地块签订新的土地承包协议),并签订同意复垦的协议书,然后规土所上报街道土地复垦工作领导小组经批准同意后上报有关部门申请立项。

(二)工程的测量、监理、填土工程合同的签订:按照工程项目规范管理的要求委托中介机构统一实行招投标,街道委托资产公司与中标企业签订测量、监理、填土工程合同。

(三)工程前期准备:土地复垦项目立项批准书下达后,由规土所书面通知所在村,所在村接通知后,对复垦地块的承包协议进行疏理,承包合同到期的原则上不予补偿,确需补偿的由所在村与承包户商谈后草签补偿意向书,然后报街道土地复垦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土地复垦工作领导小组在审计部门审核无误后同意所在村与承包户签订正式补偿协议,承包户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腾出复垦地块。

补偿中涉及地上物(道路、房屋、设备、设施、树木等)数目较大的须委托中介机构评估。

(四)补偿款的拨付:街道在接到所在村补偿款申请报告(另附补偿协议、原土地承包合同等)后交审计部门复核无误后由街道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发补偿款拨付通知书,资产公司负责资金的拨付。

(五)工程的街道预验收:填土(平整)工程完工后,街道土地复垦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成员单位(部门)和所在村进行第一次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由市政科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六)规划和路、沟、渠配套建设和第二次预验收:农业服务中心及早对复垦土地制定使用规划和路、沟、渠配套规划,市政科委托施工单位开展路、沟、渠配套工程的施工,施工完成后街道土地复垦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成员单位(部门)和所在村进行第二次预验收,通过后由规土所组织材料上报区、市有关部门申请正式验收。

(七)工程款的拨付:凡是涉及工程的款项(包括路、沟、渠配套工程)必须由审价部门审价后,由街道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发工程款拨付通知书(包括测量、监理费用),资产公司负责资金的拨付。

(八)补贴和奖励:1、街道对因复垦中断土地流转的每亩每年给予补贴1200元。2、街道对各村完成复垦指标给予一定的补贴。 3、对按时完成土地复垦任务的村结合补偿情况给予适当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