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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街道兵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主动公开

2013.04.26

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宣传兵役法规,规范公民、用人单位的兵役行为,完善街道依法征兵工作机制,根据国家兵役法律法规和《上海市征兵工作条例》的规定,及区征兵办关于开展兵役执法检查工作的指导精神,现将今年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兵役执法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416423各单位组织自查,430起组织普查和迎接区、市检查。

二、检查内容

兵役执法检查工作主要针对各区域内的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兵役法律法规情况和适龄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情况进行检查,查纠违反兵役法律法规的现象。

1、适龄公民持有兵役证情况;2、适龄公民或单位负责人对兵役法规的知晓情况;3、用人单位在招工时查验兵役证的情况。

三、检查方法

1、对本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名单形成名册上报;

2、组织向区域内用人单位发放《本市范围内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履行的兵役义务告知书》,并督促和指导用人单位规范填写《用人单位执行兵役法规自查情况报告表》;

3、用人单位根据《本市范围内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履行的兵役义务告知书》的要求整理兵役工作资料和上报《用人单位执行兵役法规自查情况报告表》;

4、街道兵役执法检查人员根据各单位上报的资料进行有针对性的执法检查。

四、工作要点

各民兵连长要充分重视和加强兵役执法检查工作,及时对各区域内的用人单位进行检查,要维护兵役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附件:夏阳街道兵役执法检查工作计划表;

      

     附件

夏阳街道兵役执法检查工作计划表

  

单位:夏阳街道武装部                                 时间:2013415

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工作准备阶段

(4月154月16)

1、建立兵役执法工作领导小组;

2、制定关于开展兵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3、调取街道所属企事业花名册;

4、复印好兵役执法检查表格及相关资料。

部署培训阶段

417日至418日)

1、召开兵役执法检查领导小组成员会议;

2、召开兵役执法检查工作会议;

3、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4、发放好兵所有相关的兵役执法资料。

组织实施阶段

418日至423日)

1、街道辖区内的基地企事业单位,由开发区指定二人会同各企业开展督查和自查;

2、街道所属村、居区域内实地型企业,由各村、居民兵连长会同各企业开展督查和自查;

3、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由武装部会同工商所、经贸科、社区服务中心等部门对企业单位开展执法检查。

汇总总结阶段

423日至430日)

1、对执法检查的各种表格进行汇总;

2、对兵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总结。

迎接检查阶段

51日至520日)

1、迎接区检查;

2、迎接市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