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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夏阳街道“三无”居家船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动公开

2013.05.06

街道机关各科室、各村、居委会:

     《夏阳街道“三无”居家船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夏阳街道“三无”居家船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港口局、市公安局制定的《关于本市对“三无”居家船等船舶开展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办〔200349号)与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的区交通运输局关于《青浦区“三无”居家船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青府办发〔2012154号)等文件精神,净化夏阳街道内的河水水域治安、环境卫生,针对近期辖区内“三无”(即无船籍港、无船舶名称、无船舶证书)居家船棚回潮的状况,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全面整治,稳妥推进,确保稳定”的要求,全面开展综合整治,实现街道辖区内内河水域的居家船棚基本绝迹,内河水域的“脏、乱、差”面貌明显改观,净化水域治安、环境卫生,确保居家船棚人员的生命安全,提高本街道的河道排涝泄洪能力。

二、职责分工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总体原则,开展此项整治活动。涉及行业管理的各项整治工作协调区相关职能部门实施,其它整治工作以街道为主。街道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统筹安排专项整治行动,各职能部门具体分工如下:

交管站:牵头部门,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工作情况汇总和意见反馈等。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对渔民居家船棚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整治水域环境卫生等。

经贸科:负责协调查处违法排污行为等。

社会保障科:负责做好对相关流浪人员的收置等工作。

社会事业科:负责协调和整治区域的环境卫生等事项。

文体中心:负责做好有关船民子女的转学等工作。

水务所:负责查处各类非法用水行为,以及河道上居家船的整治协调。

工商分局:负责取缔无证经营行为。

城管分队:负责整治工作的宣传教育等。

司法所:负责提供法律法规支持和指导等工作。

信访办:负责在处置过程中出现信访现象的解释、疏导和化解等工作。

派出所:负责查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船民的法制教育。

综治科:负责对整治对象的稳定工作,并确保集中整治过程中的秩序维护和安保力量。

财政科:负责整治工作财政资金的统筹安排。

各村、居委会相应成立整治工作小组,落实专项治理的具体人员,对本村行政区域内的居家船棚进行详细调查、登记。根据本行政区域的情况,制订整治和化解方案,在街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承担起整治活动的主要责任。

三、工作步骤

街道居家船棚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以街道办事处批准之日起实施。

(一)调查摸底

各村、居委会对行政区域内的居家船棚进行调查、登记,依据居家船棚用途等情况进行分类梳理。

第一类:拾荒、打工居住、堆存物品的固定船舶。

第二类:经营电焊、维修、水上加油的经营活动船舶。

第三类:售货、饭店小吃、理发和渔民居家等固定滞留船舶。

第四类:无主废弃船、沉船。

(二)宣传发动

1、由各村、居委会组织人员上船进行宣传教育,劝其自动返乡或上岸居住。

2、由公安、城管、综治等部门配合开展流动式巡回宣传,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

(三)访谈劝返

通过广泛宣传发动,上船进行宣传教育,劝告船户自动返乡或上岸居住或另谋出路,对自愿返乡的船户办理好船舶相关手续以及船户子女的转学关系。对上岸另谋出路的船户可以帮助联系住宿,并协商好船舶销毁补偿等事宜。

(四)集中整治

1、设置销毁点

街道在辖区内的岸上统一设置2处销毁点。对废弃船、无主船、经过宣传教育得到补偿并移送至销毁点的船舶,利用机械(吊车、挖机)进行拆解销毁。

2、下发整治通知书、强制整治

由街道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牵头,成立联合整治队伍,各成员单位派员配合,对经反复宣传和驱赶后仍拒不离开本街道辖区的居家船棚,对其实施相关强制措施,并督促船上的居住人员限期返回原籍或自行寻找住所,逐只整治,予以销毁。

四、长效管理

为了防止专项整治后的居家船棚回潮现象的再发生,各村、居委会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制定落实巡查、告知、反馈、处置制度和措施;街道专项治理小组负责协调,各部门积极配合,确保居家船棚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置,促进水域环境面貌持续改善,长效巩固整治成果。根据区域实际情况,由街道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研究制定船只处置补偿方案,区财政与街道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或补偿,今后长效管理和处置费用全由各村、居委会自行承担。

五、总结验收

整治结束后,有各村、居委会分别提出验收申请,街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地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