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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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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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17
各村民委员会:
为保障本街道环境空气质量,促进农业废弃物实现资源化综合利用,现就2013年夏阳街道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
成立夏阳街道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对全街道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各村负责本辖区内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认真制定工作目标,切实落实各项措施,杜绝秸秆禁烧现象,积极探索综合利用的途径,把秸秆资源利用好。
二、强化巡查机制,落实各项措施
各村要组织建立巡查队伍,认真落实日常巡查工作。在“三夏”(5月25日—6月20日)和“三秋”(10月20日—11月30日)期间以及出现空气质量预警的时段,要加强田间以及建成街道周边、高速公路、饮用水源保护区、主要公路沿线等区域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坚决制止秸秆禁烧行为。街道经贸科、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将组成检查组,不定期对各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督查。
三、推进综合利用,做好源头治理
各村要按照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对目前尚无利用途径的要及时合理配置农业机械,妥善安排田间管理,做好秸秆机械化还田,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从源头减少秸秆焚烧。
四、强化绩效考核,健全奖惩制度
各村要结合实际,制定秸秆禁烧工作和综合利用考核办法,对工作内容进行细化分解。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经贸科将群众举报、巡查检查和遥感技术发现的火点作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考核的依据,纳入各村环境保护和农业考核的年度测评内容,对发现秸秆禁烧的村将按比例扣减考核分值。同时,对控管措施不到位、发生大面积焚烧的将予以通报。
附件:夏阳街道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夏阳街道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章国新 顾荷英
副组长:冯永强 蔡君明
组 员:蔡玉舟 蔡红叶 王忠平 钱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