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阳街道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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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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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20
为进一步加强现代农业建设,理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着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切实提高土地产出率,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现根据《土地承包法》和《青浦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的意见》的有关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前提,通过改善农业产业规划、加大支农财政扶持、优化土地管理和服务,鼓励农民将土地经营权委托村级集体统一流转,集聚生产要素、优化资源配置、理顺收益分配关系,促进农村社会稳定,使土地经营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中,提高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效性。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管理、公开透明的原则;
(二)坚持流转自愿、自主经营的原则;
(三)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的原则;
(四)坚持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有利于农村社会稳定、有利于农民增收的原则。
三、工作思路
(一)强化规划引导,指导土地资源优化配置
要充分认识规划在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土地资源利用中的重要性,以及严格按照规划指导土地流转和农业生产的必要性。按照粮食、蔬菜生产保有量要求,结合街道土地利用和基础设施的实际情况,将粮食、蔬菜、水产、林地等产业布局,落实到每一块土地,编制完备的地籍资料并予以公布。今后必须严格按照规划的具体要求,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对不符合规划的新签合同,一经发现立即中止,同时取消其相应补贴。
(二)加大扶持力度,引导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中
选好土地经营者是有效控制违规经营,提高土地生产效益的前提。一是要通过资金扶持、设置最低保护价等措施,鼓励农民按统一的期限将土地委托村级集体统一流转,便于公开、择优选择经营者;二是要加强对发包方考核,对严格按照规划用途流转,合同签订规范的给予资金奖励,反之取消相应的补贴;三是加强经营者考核,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规范经营土地的给予资金扶持,对违规经营的应取消相应补贴;四是对由于产业规划、土地整治等行政行为造成的农民损失,应给予必要的财政补贴。
(三)建立准入制度,提高土地经营者整体素质
土地经营者必须是具有一定的农业生产技术和必要的经济实力,懂管理、会经营、诚信守法的单位和个人,应优先获得土地经营资格,要以此为必要条件设置准入资格;对已经进入但不符合条件的要予以逐步清退;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街道农业部门应予以优先;其他农户要求经营土地的,还必须具有合法的居住和生产用房等条件。要建立相应的考评制度和审核机构,对土地经营者严格把关。同时,在正式签订流转合同前,严格执行“先付后用”原则和土地流转定金制度,确保土地依法、规范、有序流转。
(四)规范合同管理,努力遏制土地违规经营
土地流转合同必须使用市农委制定的《上海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格式文本,按照事前审核、事后备案的要求,在街道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指导下签订。要严格按照产业规划的要求约定经营内容,以投资规模合理控制流转期限,以市场需求灵活确定流转价格,以经营者能力适当安排经营规模。要进一步加强土地流转的流程管理和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管,完善土地经营者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对不按照合同约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对擅自改变土地农业用途,有违章搭建行为的要实行“一票否决”,必须立即终止合同,坚决收回其土地经营权。
(五)加强纠纷调解,全力调处历史遗留问题
要进一步健全纠纷调解机制,努力提高土地纠纷的调解能力。要全面梳理现有合同。对不规范的合同要进行重新签订;对反租倒包、改变用途、拖欠流转费等违反合同的行为要进行纠正,必要时可终止合同,收回其土地经营权;对一些面积数量、流转价格存在争议的合同,要拓展解决思路,多渠道加大协商力度,力争在2~3年内完成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四、目标任务
(一)完成农业产业详细规划
在街道集体土地总体利用规划的框架内,加快制定街道农业产业远景规划。依托现有农业产业布局及基础设施配置,尽快完成2013至2015年的农业产业详细规划并完成街道、村、组三级集体土地利用地籍资料的编制工作。
(二)建立土地流转长效管理机制
进一步健全土地流转管理机构和服务平台,用1~2年时间全面规范合同管理,完善土地流转长效管理机制,有效约束土地反租倒包行为,彻底清除田间违章搭建。
(三)健全土地流转纠纷调解机制
进一步加大土地纠纷调解力度,通过充实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委员会及调解员队伍,提高纠纷调解能力和主动调解力度,力争用2~3年时间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四)完善土地流转收益分配机制
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收益分配机制和财政扶持政策,妥善解决土地流转价格矛盾,合理分配土地流转收益,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民收入增长。
(五)实现土地经营权有效归并
以农民联户委托的方式,在年内实现区域内大部分土地经营权集中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流转,在此基础上,采用分批流转、逐步归并的办法,稳步推进土地经营权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中。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土地管理的职能统筹能力
调整建立街道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和农民增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行政负责人兼任,统筹安排各职能部门开展土地流转工作,明确各部门的分工与职责,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切实提高土地流转管理的工作效率。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组长由支部书记兼任。
(二)健全机构,提高土地流转行为监管和纠纷处置能力
建立街道土地综合利用和产业规划编制委员会,统筹各职能部门、各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共同制订农业产业规划,布局农业生产。
建立街道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流转监督小组,规范对土地经营者选择流程,负责备选经营者的准入资格审查。
建立街道土地违法经营联合执法协调小组,对土地经营者经营行为进行监管,对非法占用集体土地、违反合同约定经营土地以及在其承包土地上进行违章搭建等行为实施联合执法管理。
调整建立街道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委员会,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的调解工作。
(三)强化考核,提高土地流出流入双方的责任意识
制定以奖代补考核办法,明确土地流转双方权利和义务。对土地流出方(村委会)实行土地流转程序、规划执行、合同管理、资金收取等方面的考核,对土地流入方实行依法经营、生产效益、企业(个人)诚信等方面的考核。对考核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达不到考核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应取消其相应的资金补贴,必要时可收回其土地经营权。
(四)保障经费,提高引导土地有序流转的掌控能力
将土地流转管理各项补贴扶持、考核奖励资金纳入街道年度财政预算。根据每年的实际情况,在年初公布补贴、奖励标准及考核办法,在年终进行考核兑现,以灵活的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政策,合理调控土地流转走向,引导土地规范经营。
(五)扩大宣传,提高土地管理政策的执行能力
一是要加强宣传,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印发政策宣传资料等形式,扩大政策宣传范围,使土地流转的相关法律、法规,产业规划,工作流程,业务规范,扶持政策等做到家喻户晓,争取广大承包户和经营者的理解与支持。二是要加强培训,通过对土地管理专业部门、村干部和生产队长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各级土地管理部门的政策把握能力和业务操作能力;三是要加强监督,通过建立土地违法经营巡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制止,提高土地管理措施的执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