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2013 年夏阳街道公共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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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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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8
2013 年夏阳街道公共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实现建设“美丽家园、和谐夏阳”的奋斗目标和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总方针,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健全城乡综合管理机制,全面加强城市运行安全管理和城乡环境面貌整治,着力提升区域生态宜居水平。
二、整治原则
(一)锁定存量、控制增量。摸清辖区内的安全隐患点和环境薄弱点信息,锁定目标,限期治理,防止发生新的安全隐患和环境脏乱差现象。
(二)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切实落实各村、居委会、开发公司辖区管理主体责任和机关职能科室条线专业管理主体责任,块主动搭建平台,条积极携带针对性方案进驻。
(三)各方联动、综合执法。充分调动全街道各种力量主体的积极性和责任性,整合执法管理资源,创新综合执法方式,形成全覆盖管理网络。
(四)聚焦重点、集中整治。在摸清底数和掌握情况的基础上,突出问题特别严重或地段十分敏感的地区或区域,集中力量开展密集整治行动。
(五)管治并重、以管为主。既要注重有效治理,也要注重加强管理,日常管理与突击治理相结合,更加突出管理的目标性、持续性和实效性。
(六)堵疏结合、形成长效。在大力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积极研究解决问题的新机制,着眼长远,确保不再产生新的安全隐患与环境顽症。
三、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和任务是:围绕生产、消防、环境、道路交通和食品药品等五大安全领域,通过开展“3×12×4” 的公共安全综合整治,切实消除一批安全隐患、解决一批管理顽症,确保城乡生产生活环境安全、整洁、有序、美观。
(一)安全生产领域:开展以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燃气安全、易燃易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租赁厂房、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重点整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推动企业严格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到培训持证上岗;抓好400名农民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的市政府实事项目;完成职业病危害严重用人单位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信息核查工作;扎实开展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完成10家规模以上企业及17家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任务,不断提升企业的安全本质度,逐步完善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确保辖区不发生有严重社会影响的重特大事故,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平稳受控状态。(由街道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
(二)消防安全领域:全力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消防“网格化”管理体系,推行社会单位“户籍化”管理,全面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程。积极落实政府消防实事项目,完成7个社区(农村)消防工作站基础装备配备和对239名消防安全网格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在辖区各居民小区开展至少1 次消防疏散演练,切实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力度,开展以沪青平公路7199号部队农场区域、非法茶炉经营点为重点区域的火灾隐患综合治理行动;开展以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及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障碍物、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存放场所、居民住宅底层商业网点为排查重点的三项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按照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切实推动社会单位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促进人民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努力遏制火灾多发势头,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由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负责)
(三)道路交通和交通运输安全领域:扎实开展“5.25”交通安全宣传日活动,组织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宣传等“面对面”教育;强化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利用“大联勤”执法管理平台和平安志愿者队伍加强对非机动车道乱设摊、跨门营业、乱停车等影响道路交通秩序行为的整治,完成辖区内客货运企业梳理排摸工作;做好区级重点区域中山医院、A9高速青浦出口周边“黑车” 非法客运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开展以电动三轮车,非法搭建棚座的残疾车、外省市号牌二轮摩托车等车辆的“五类车”专项整治行动,健全常态长效管理机制,通过街面严查,小区严控,开展“无黑车社区”创建活动及市、区级“交通文明示范路口”创建工作,确保全街道道路安全、有序、畅通。(由街道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负责)
(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坚持“严打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合理控制人口规模”工作原则,以“豆制品”、“肉及肉制品”、“夏季食安”、“食品市场”、“无证无照”等五项综合整治为措施,通过严打、彻查、促建等多手段相结合,力争实现有效遏制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有效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推动食品产业结构调整及提升,确保全街道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由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负责)
(五)环境安全领域(包括市容环境整治、违法建筑整治、违法用地整治、环境风险整治、农田棚舍整治和小型养猪场整治等六个子领域):
1.市容环境整治领域:重点整治夜排档、乱设摊、跨门营业、户外广告设施、渣土以及“五乱”等六类主要市容顽症,加大整治力度,加强市容管理,提升城区整体风貌。全面开展“特定区域(即菜市场、医院、学校和旧式小区及周边等区域)”市容环境治理活动,确保菜市场等“点”周边50米范围内各类设施完好,无暴露垃圾、乱搭建、乱堆物和黑色广告,确保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校门口及医院门口等“条”两侧左右道路100 米范围内无违法设摊、跨门营业、非机动车乱停占道以及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各类销售点等,确保旧式小区等“块”内外道路(通道)、绿地及健身场地等整洁完好,无暴露垃圾、无粪便满(外)溢,公共空间无乱堆物和新违章搭建,整体环境有较明显改观。(由街道城乡环境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
2.违法建筑整治领域:针对轨交17号沿线、中高档居住小区等重点区域和重点建设项目,完成2个居住小区、4个消防安全隐患单位(企业)、23210平方米存量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对青昆路屠宰场违法用地的违法建筑、A9出口违法建筑、青浦建材市场安全隐患违法建筑、茶水炉安全隐患违法建筑、华源别墅小区违法建筑进行集中整治;大力开展农民违规建房整治行动;有序推进无违小区(村)创建工作,实现在建违法建筑发现率、处置率、拆除率三个“100%”,确保全年不出现新增违法建筑。(由街道拆违办牵头负责)
3.违法用地整治领域:建立完善土地执法检查体系,健全日常土地巡查制度,落实处置违法用地行为的队伍建设,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优化土地管理模式,重点对土地变更调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卫星遥感监测图斑涉及的违法用地、未拆除复耕到位的违法用地和新增违法用地开展整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查处、早控制、早拆除,确保实现街道辖区新增违法用地零增长目标。(由街道规土所牵头负责)
4.环境风险整治领域:全面开展辖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针对辖区内利用地下水或废水污染地下水企业及医药行业企业的环境污染问题企业开展检查工作。有序推进西庆路区域企业的截污纳管工作;加大监管力度,强化环境安全的监督检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防止发生次生环境污染事件。(由街道经贸科牵头负责)
5.农田棚舍整治领域:加强巡查检查力度,发现田间棚舍及时组织各村、街道拆违办、综治科、派出所、城管、市政科、规土所、经贸科、信访办等开展联合整治,年底前完成596户农田棚舍综合治理任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规范土地流转行为,通过农业布局规划和土地规范流转,引导和鼓励本地农户、合作社、村集体组织参与土地承包经营,建立家庭农场和集体农场,发展粮食生产。蔬菜种植以设施菜田为主,以农业企业和蔬菜合作社经营为主,控制散户经营,减少蔬菜种植面积,确保农业生产稳定和农村环境优美。(由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牵头负责)
6.小型养猪场整治领域: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加强畜禽养殖行为监管力度,控制养殖圈存,及时组织各村、街道拆违办、综治科、派出所、城管、市政科、规土所、经贸科、信访办等开展联合整治,完成27户小型养猪场综合治理任务。对规范养殖户:要从源头上堵截餐厨垃圾流入养猪场,大力推行“零排放”生态养殖模式,有效防止和切实减轻小型养猪场对环境的污染,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配合整治的退养户:要加大拆除棚舍的补贴力度,切实维护小型养殖户的合法权益,对不配合整治的退养户及时进行联合整治,推动小型养猪场的整治工作。(由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牵头负责)
四、实施步骤
(一)形成方案(2013年1月-4月)
由各牵头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分别制订各类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时间节点。
(二)集中整治(2013年5月-11月)
召开街道动员部署大会,采取“3×12×4”的工作模式。其中“3”是指三个层面,即牵头领导、各职能部门、基层单位组织开展各个层面的专题整治行动;“12”是指持续时间,即全年12个月均处实施整治阶段;“4”是指覆盖频率,即各村、居委会、开发公司每季度开展一次整治行动,全年不少于4次。
(三)考核评估(2013年12 月)
对全年公共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及考核评估,考核结果纳入街道年末绩效考核范围。
五、组织机构
为推进街道公共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成立街道公共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政法书记、武装部长、各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街道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城乡环境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贸科、派出所、综治科、市政科、社会事业科、交管站、拆违办、规土所、城管分队以及各村、居委会、开发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办公室主任兼任,具体负责街道公共安全综合治理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督查考核等工作。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公共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把公共安全综合整治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列入年度预算,落实专项资金,保障工作开展;要定期和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对社会影响较大和长期未能解决的突出问题要加大打击力度,对重视不够、责任不到位的要予以通报;要深入开展多渠道、全方位、深层次的宣传报道,引导和动员群众参与到安全整治行动中,形成广泛动员和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落实属地责任,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管理优势,主动进块,积极承担主体责任,统筹整合执法资源,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人群开展密集整治行动,整合力量,齐抓共管,密切协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网络和“条块结合、各方联动”的工作格局。对重点、难点问题要加强协调,做到信息全面、措施到位、整改到位,不留死角,合力推进,形成高效率、精准化的问题解决机制,确保公共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落实督查,确保长效。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综合治理、长效管理的原则,及时梳理综合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查遗补缺,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措施,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集中整治成果;建立健全以基层组织为主体的跟踪督查机制和发现报告机制,坚持治理和后期监管并重,落实人员加强日常指导督促,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切实做好“回头看”工作,提高监管效能。街道公共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各单位、各部门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及完成情况,加强整治工作的综合考核,并将综合整治工作与“征收补偿”、“以奖代拨”等工作相结合,将综合整治结果与年末绩效考核分数相结合,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畅通信息,及时上报。各单位、各部门在综合治理工作中,要做好整治成果的总结和评估,建立完善工作推进情况台账。发现重大公共安全隐患和事故要第一时间上报,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的相关责任人要给予相应处理,对综合整治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各项综合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实行月报制度,由各牵头部门于每月25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信息上报街道公共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张晓静,联系电话:59710229),由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