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阳街道2017年度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意见
QP4001005-2017-002
主动公开
青夏街〔2017〕30号
无
2017.04.14
为切实做好2017年夏阳街道无偿献血工作,确保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本市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沪府办发[2017]29号)的文件要求,区献血办公室年初下达任务,今年街道献血工作将在5月份开展,为顺利完成本年度献血任务,现结合街道实际,提出2017年度献血工作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2017年,区献血办下达给街道的无偿献血指标为638人份,分配到基层单位的献血指标比例为:街道企事业单位(包括民营、外资企业)按照不超过职工人数(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的6.5%,村按人口数(包括外来暂住人员)的2.5%进行分配。
二、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自动员会议召开之后,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献血工作,建立本单位献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好工作人员,开展好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工作,并按照献血计划落实好体检人员。
(二)体检、献血阶段:5月9、11日两天上午8:00-11:30,各村(居)、企事业单位的献血人员体检、采小血、采大血地点全部在夏阳街道文体中心(青昆路100号),并采用一次法,当天完成体检、采小血和大血工作。
三、具体要求
(一)全社会积极参与,彰显公益属性
要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的原则,弘扬依法组织献血、依法献血的公益行为,坚持以为人民健康服务为导向,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本辖区无偿献血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献血工作的领导,重视献血工作,把献血工作作为党和国家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具体体现,作为关系到民族的素质、老百姓的生存健康权益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的具体表现,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预防控制重大传染病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无偿献血和血液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促进街道献血从计划无偿献血逐步向公民自愿无偿献血转变。
要进一步强化“大家做公益,公益为大家”良性循环的促进无偿献血工作的社会氛围,为本市无偿献血事业的发展打好扎实基础。
(二)全街道发动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单位要积极发动认真筹备,一要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地向居民群众进行宣传发动,营造一种“手拉手,心连心,献血不分你我他”的氛围,使《献血法》及《献血条例》能深入人心,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要向群众宣传献血的意义和普及献血的科学知识,增强公民的献血意识,使他们充分认识到献血无碍健康,只需小小勇气的道理,进一步提高他们参加献血的自觉性;二要改进和创新组织公民参加自愿无偿献血的工作模式,加强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的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无偿献血工作的宣传,广泛动员社区、农村居民、企事业单位职工参加无偿献血,努力发展团体无偿献血和街头无偿献血;三要积极动员公民参加家庭储血制,进一步开展用血病人的家庭成员和亲友互助献血工作,做到节流和开源并举;四是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和科学的献血知识,加大“面对面”的宣传和招募力度,动员广大公民积极参加自愿无偿献血,进一步抑制超出“适当补贴”范围的献血后高补贴、长休假现象,严防雇人献血现象的发生。
(三)各单位严格把关,保证献血质量
为了保证血液的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各单位要明确要求,严格把关,合理安排好健康公民进行献血。认真落实献血单位领导签字制、献血验证签章制、献血单位组织者问责制、献血回访制。
具体要求为:
1.本市男女公民年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男性公民体重超过50公斤、女性公民体重超过45公斤,符合献血体检合格标准的参加无偿献血。
2.来沪人员在本街道打工的,必须满三个月以上,并出示身份证以及单位出具的务工证,方可参加献血。
3.对自愿参加献血者,各单位要严格把握献血间隔时间,二次采集间隔不少于六个月。
4.对参加献血的公民,无论是本地居民,还是来沪人员,均须持有身份证,以便登记,输入电脑。
四、注意事项
(一)依法献血
各单位和献血者要认真贯彻执行《献血法》及《献血条例》中有关血液管理规定,积极贯彻市公安局及市卫计委《关于维护献血秩序,严厉打击血霸的通知》精神,保持团体自愿无偿献血的规范、有效、安全和有序,切实提高法律意识,严禁雇佣他人顶替献血。对非法组织他人卖血的“血头、血霸”区有关部门将依法从严惩处,维护正常献血秩序,以保障献血者的健康和受血者的安全。区卫生部门将加大血液日常监督与专项执法的力度,加强与公安、监察等部门的协作,严厉打击血头和雇人献血的违法行为,保障血源安全。
(二)奖惩措施
各单位对献血的公民可给予必要的公假享受,对体检合格应献血而不愿献血者,除《献血法》、《献血条例》处罚外,可由所在单位对其给予行政处分;对在体检工作中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严肃处理;对未完成献血任务的单位,街道办事处将责令限期完成,并将献血工作实绩列入年度基层单位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之中。
(三)合理补贴
各单位要严格控制对献血者的额外补贴,一般不高于上一年,力争做到无偿献血。
请各单位务必认真贯彻落实,精心组织安排,确保2017年度献血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