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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阳街道规范村居自治、畅通为民服务工作方案

QF4008004-2018-001

主动公开

青夏街〔2018〕29号

2018.04.03

 

为深化落实《关于规范村居功能、畅通为民服务的指导意见》(青委办〔2017〕41号)精神,根据区委、区政府深化完善、持续推进“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村居自治、畅通为民服务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发挥村居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和村居委会基础作用,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以制度规范为基础、以硬件设施为保障、以能力提升为关键、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深化村居自治,做实全科服务,推动形成“有困难、找村居”工作机制,全面提高服务村居民的精细化水平,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实现“管理出实效、基层有活力、群众得实惠”目标。
二、主要任务
本年度加强村居自治、畅通为民服务主要包括保障硬件设施、规范工作制度、强化队伍建设、构建自治模式四方面内容。
(一)规范工作制度
健全村居委会民主制度,制定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市民公约,探索试行“住户守则”等,推行“三会”制度、“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行村居务公开。规范村居委会工作制度,建立村居委会工作例会、错时工作、分片包块、首问接待、联系群众、小区巡查和双休日值班等日常工作制度,推广全岗通、民情手册等方法,方便群众“找得到人、办得了事”。制定“两清单一机制”。建立村居委会协助行政事务和印章使用事项准入管理机制,制订协助行政事务和印章使用清单,理顺政府部门与村居民自治组织的关系。
责任部门:自治办配合部门:党政办、党建办
(二)保障硬件设施
规范村居委会办公用房、标识标牌、设施配置等标准,按照“精简、便民、实用”的原则,重点推进村委会村级综治中心、社区事务村级服务中心以及居委会综治中心建设,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提高管理效果。
责任部门:党政办配合部门:管理办、平安办、自治办、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加强村居委会信息化建设。以电子台账建设为抓手,实现一次采集、多次使用、多方使用,推进村居委会台账规范管理。
责任部门:自治办配合部门:相关职能科室
(三)强化队伍建设
建立岗位培训体系。着眼于补好素质能力的短板,制定实施科学的培训规划,采取集中培训、分批轮训等方式,以提高联系服务群众能力、社会工作专业知识为重点,切实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组织村居委会主任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参加区级层面的培训。街道层面负责村居委会其他成员、村居民代表以及村居民小组长业务培训。
责任部门:自治办配合部门:党政办、党建办、综发办、文体中心
建立绩效评价体系。建立健全自下而上的村居委会工作绩效评价机制,增强基层群众在评价中的话语权,提高群众评价在评价体系中的权重。
责任部门:自治办配合部门:党建办、社区发展服务中心
完善居民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要拓宽来源渠道、改善队伍结构,严格管理监督、促进履职尽责,强化激励保障、激发队伍活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能力突出、群众满意的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社区工作者队伍。要强化实践能力锻炼,打造培育实训基地,发挥书记工作室作用,加强“传、帮、带”,帮助社区工作者熟悉业务、融入社区,提升统筹协调和处置“急难愁盼”问题的综合能力。
责任部门:党建办配合部门:党建服务中心、社区工作者事务所
健全志愿服务体系。以老年人、未成年人、外来务工人员、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为重点服务对象,把社会救助、慈善公益、优抚助残、敬老扶幼、治安巡逻、环境保护、社区矫正、科普咨询和法律援助等作为重点服务领域,使志愿服务与满足群众最迫切的需要更好地结合起来,营造邻里守望、互帮互助、积极参与的志愿服务氛围。
责任部门:服务办配合部门:党群办、平安办、司法所
    (四)构建自治模式
村居委会要结合区域内人群结构、管理难点、多元需求,因地制宜探索自治工作方法。村委会要做实做细“客堂间”工作,探索建立“社会组织服务站”,进一步激发村民自治活力;居委会要试点推行“上善自治家园”,探索建立社区“大客厅”(议事厅)自治模式商品房小区要注重以区域化党建为平台,深化物业共建联建,发挥业委会、物业公司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老旧小区要从老旧设施改善和老年、困难、特殊人群社区服务入手,总结“熟人社区”工作方法,提高服务群众能力,要加大改造力度,建设“美丽家园”,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动迁安置小区要增加市民公约作用,注重文化引领,开展丰富多彩、喜闻乐见活动,推进居民亲缘纽带式自治建设。
责任部门:自治办配合部门:党政办、管理办
三、实施步骤
(一)制订方案(2018年2月)
    由自治办牵头,充分听取相关科室、村居意见建议,制订夏阳街道工作方案,修订相关附件。
(二)深入推进(2018年3月—9月)
出台实施方案、细则,全面深入推进村居委会建设,开展阶段性自查、评估。针对实施中碰到的问题,切实加强研究指导,及时予以解决,给予有力支撑。
(三)督促检查(2018年10月)
由自治办牵头,会同相关科室, 对“规范村居功能,加强为民服务”工作进行督查,确保村居为民服务工作落实到位。
(四)长效管理(长期)
总结经验做法,健全长效机制,实现村居建设规范化、常态化、精细化。抓好落实,定期督促检查村居委会为民服务工作实施情况,并作为村居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村居委会建设涉及面广、难度大,按照“一切围绕群众想、一切围绕群众转、一切围绕群众干”的要求,各村居和街道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分类指导,循序渐进
街道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分类指导、分步推进、先易后难、突出重点”的原则,以塘郁村、王仙村、东盛居委会、章浜居委会、青华居委会等单位先行开展试点,其他村居委会根据实际情况有序推开,结合村居委会农村社区建设示范点 、“上善自治家园”示范点建设和农村“客堂间”、社区“大客厅”等自治模式,及时总结、不断完善,打造规范村居功能,畅通为民服务的特色品牌。
(三)统筹资源,协同推进
街道相关职能科室要切实履行社区建设指导责任,加大统筹协调力度,为村居委会加强自治、畅通为民服务提供有力保障,创造良好环境。各村居委会要按照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要求积极探索、认真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1.夏阳街道村居委会工作制度规范(试行)

 

2.夏阳街道社区居委会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制度规范(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