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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阳街道“三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QF4017004-2019-003

主动公开

青夏街〔2019〕52号

青浦区夏阳街道办事处

2019.06.27

 

为扎实推进人居环境、生态环境和公共安全综合治理,以更好的生态优势服务进博会和长三角一体化两个国家战略,按照“让城市更有序、更安全、更干净”和“再掀高潮”的要求,根据区三项整治方案以及《青浦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工作方案》要求,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相关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以及十一届市委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两个国家战略”和“全面建设生态宜居的现代化新青浦”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顺应广大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以“美丽家园”“美丽街区”“美丽乡村”建设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和以城区(集镇区)市容市貌环境整治以及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治理等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人居环境、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短板,为青浦实现跨越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一)问题导向,集中整治。 聚焦人居环境、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等突出问题和瓶颈短板,集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脏乱、重点类型违法建筑和安全生产隐患整治,不断提升环境质量、无违创建质量和城市运行安全系数。
(二)属地管理,源头防范。 坚持落实属地责任,尊重市民意愿,合理确定整治标准,建立政府、村居委、市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动员市民参与“三美丽”建设。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强化环境卫生意识,加强源头防控,提升村居民参与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社会共治,系统治理。 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整治,系统、整体、全面推进环境和安全隐患整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市场手段,落实人防、技术、物防措施,提升全街道环境治理和安全整治能力。
(四)示范先行,有序推进。 坚持先易后难、先点后面,通过试点明确整治标准,探索和积累整治经验,带动整体提升。全面摸清整治底数,合理安排整治任务和时间节点,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五)依法治理,从严监管。 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公开执法流程,并结合本部门实际,加强执法培训和普法宣传。各村居要加强对整治点位预判,对拒不配合整治的,要及时启动执法程序。同时要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管控,防止新增违法违规问题产生。
(六)底线思维,安全发展。 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正确处理环境、安全与发展的关系,把环境治理、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放在各项工作首位,守牢环境和安全底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工作目标
聚焦“五违”问题、生活垃圾分类、市容环境保洁、破墙开店、占绿毁绿、擅自改变外立面、随意张贴、宅前屋后无序堆放、八大安全领域隐患治理等重点问题,以进博会核心区域、长三角一体示范区、乡村振兴示范村、重要旅游景点周边、商业广场和人员聚集场所、轨交、高速、高架等重点道路沿线等区域为重点,强化街道属地责任和相关委办局职能,通过广泛宣传和发动,严格行政执法,着力解决环境“脏、乱、差”问题、消除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实现全街道城乡“更有序、更安全、更干净”。
四、主要任务
(一)人居环境整治
1. 清“立面”。 全面开展农村地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亭、棚、屋以及电线杆、灯杆、车站牌等公共配套设施外立面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的清理工作,要结合立面风格,因地制宜选择清除方式和涂盖颜色,确保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牵头单位:管理办;配合单位:各村)
2. 清“缸、坛、罐”。 全面清理宅前屋后、农田棚舍等公共部位的各类废弃缸、坛、罐及小粪缸,遏制蚊、蝇孳生。对收集到的废弃缸、坛、罐等物件,经无害化处理后可结合村庄小花园、农民小庭院建设用于种植花草植物和景观布置。(牵头单位:服务办;配合单位:管理办、各村)
3. 清“违规户外设施”。 全面清理农村各类建筑物、构筑物上违规设置的墙面广告、迎风旗、商业标牌、广告标语、横幅、竖幅、灯箱广告。规范设置农村商业网点店招店牌,风格、颜色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牵头单位:管理办;配合单位:网格化中心、夏阳城管中队、夏阳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村)
4. 清“乱设摊”。 全面排查农村商业网点、公交站点、休闲场所、福寿园周边、重点交通路口等区域的乱设摊、乱兜售、商铺跨门经营等问题,采用开展集中整治与加强日常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充分发挥网格化巡查作用,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清理。(牵头单位:城管中队;配合单位:网格化中心、管理办、各村)
5. 清“河沟”。 进一步落实村级河长责任,加大河道及小微水体巡查力度,夯实河道河岸一体化保洁单位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清理。对河道内的芦苇、水草、水葫芦残根以及偷倒垃圾、捕鱼网箱等问题开展集中整治。积极推进全域“美丽乡村”建设,依托农村中小河道整治工程、断头河治理项目、河道清淤疏浚等工程项目的持续推进,结合引清调水等日常管理技术措施,加快消除农村劣V类水体。(牵头单位:河长办;配合单位:水务所、各村)
6. 清“污染物”。 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尽快实现街道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积极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加快推进污水设施市场化、专业化管护机制,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规范家禽养殖行为,及时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加强农田环境管理,坚决遏制田间窝棚、农田堆物等行为,规范处置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全面落实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牵头单位:社发中心;配合单位:各村)
7. 清“垃圾”。 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加强垃圾分类的宣传培训力度,提升村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推进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研究制定农村保洁作业市场化与村民自治相结合的协调机制,全面排查农村地区宅前屋后、农田沟渠、道路沿线、河岸桥堍等部位的陈年垃圾、散在性垃圾、偷乱倒垃圾以及乱堆物等问题,开展集中整治清理,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牵头单位:管理办;配合单位:河长办、各村)
8. 清“杂地”。 全面排查入村道路与村庄之间、河道与村庄之间、村庄内部农宅等之间存在的各类杂边地、抛荒地等管理死角。因地制宜确定治理方案,集中清理完成后,可按照不同的地形地貌及土地性质,建设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美化村庄环境,有条件的可结合公益林建设增加林下停车位及村民户外活动等功能。(牵头单位:社发中心;配合单位:管理办、文体中心、各村)
(二)公共安全整治
1. 危险化学品及粉尘涉爆领域。 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含带储存的批发经营、仓储经营企业等)、使用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涉及液氨制冷、存在涉爆粉尘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为重点检查范围,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核把关,开展重点单位、重点时段、重点事项检查,重点整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升企业安全本质度,逐步完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牵头部门:网格化安管中心)
2. 消防安全领域。 聚焦“高低大化、老幼古标”(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城市综合体、化工易燃易爆以及老年人活动场所、幼儿园学校、古建筑、标志性建筑)人员密集、老旧小区、“三合一”场所、群租房、农村自建出租房等高风险场所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继续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与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因情施策、因地制宜开展季节性火灾防控工作,分行业、分领域、分类别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固化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统筹开展大型租赁公寓、连片物流仓储、施工工地、大型城市综合体等消防专项整治自选行动。(牵头部门:网格化安管中心)
3. 建筑施工领域。 行业管理部门对办理施工许可纳入监管范围内的工地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督促其进一步加强项目现场管理,实现施工现场严控、受控,以“签约、培训、检查、奖惩”的“四步工作法”为工作基础保持日常执法、专项执法和巡查执法“三维执法”的高压态势,不断加强工程安全质量监督,进一步落实文明施工责任制,继续加大执法力度,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推动建筑市场更加规范和完善。(牵头部门:管理办)
4. 特种设备领域。 以轨交站点、大型商场、医院、学校、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为重点区域;以公共交通领域和大型居住社区的电梯为重点设备,以氨制冷装置和液化石油(天然)气储罐、移动式压力容器、公用管道使用单位为重点单位,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督促企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完成经常性检查、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工作。(牵头部门:市场监督管理所、网格化安管中心)
5. 道路交通安全领域。 全面推动“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常态长效机制,并结合季节、时段、区域等特点,突出重点,加强各类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加大道路交通源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紧盯重点道路、重点车辆、重点人员,确保不留死角、盲区,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强化各职能部门之间的联动合作,跟踪治理、逐项消号、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主体责任监管和宣传教育。对未落实道路安全主体责任的企业严格处罚,提高准入门槛,倒逼主体责任的落实。要充分依托“网、报、台、微、端”,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和交通陋习,提升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的意识。(牵头部门:交警中队、派出所、网格化安管中心)
6. 公用事业安全领域。 以关系民生的用水、用电、用气、用油为重点,加强安全风险管理,加大检查力度,对街道辖区内自来水公司、污水处理厂、变电站、液化气供应站及储配站、加油站进行全覆盖排查、梳理,整治各类燃气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街道辖区内液化气配送、安检率达100%,确保燃气使用安全。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牵头部门:管理办)
7. 环境安全领域。 深入排查较易产生环境风险的危化企业、水源地风险企业、危废产生企业、涉重金属企业、辐射企业和国控重点企业,加大监管力度,强化环境安全的监督检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防止发生次生环境污染事件。(牵头部门:综发办)
8. 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领域。 重点检查学校、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建筑工地员工宿舍等的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临时搭建展台和广告;内部装修装饰工程;堆高货物和货架;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等;高空悬挂物、装饰物、附着物等;电梯、锅炉、游艺设施等特种设备;大型门窗等常用建筑构件;其他与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相关的场地、设施、设备等。针对辖区实际情况,街道决定对建材市场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从消防、交通、环境等领域出发,全面治理。(牵头部门:网格化安管中心、房管所、综发办、管理办、服务办)
9. 高空坠物安全领域。 按照属地管理分类管理的要求,通过对各类建筑附着物全覆盖、全要素、无死角、无盲区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实现“摸清底数、消除隐患、规范设置、建立长效“的目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安全的生活工作环境。(牵头部门:城管中队、网格化安管中心、房管所、综发办、管理办)
(三)生态环境整治
1. “五违四必”整治。 违法建筑重点拆除经营性存量和河湖沿岸违建,实现库内经营性存量违建和河湖沿岸违建基本归零,加大新增违建巡查力度和信访投诉件办理力度,实现新增违建“零增长”;违法用地重点整治新增违法项目和工矿、经营性以及设施农用地违法项目;违法排污重点整治企业违规排放和居民(农户)偷排乱排生活污水等问题;违法经营重点整治非法加工食品的窝点、破墙开店等问题;违法居住重点整治群租和“非改居”等问题。(牵头部门:生态办)
2. 村居环境整治。 重点整治农村宅前屋后乱堆放、占绿毁绿、偷倒乱倒垃圾、拆后生态修复不及时等问题。居住小区重点整治侵占公共部门、电动自行车乱停放、走廊过道乱堆物、擅自改变房屋外貌、占绿毁绿种菜、私拉乱接电线等问题。(牵头部门:生态办)
五、工作措施
(一)细化任务,挂图作战。 全面排摸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问题以及公共安全隐患,建立“一户一表”、“一铺一表”、“一企一表”问题清单,形成详细的整治任务清单,实施挂图作战逐点逐项整治治理。街道集中力量对建材市场、宏城开发区、青浦商城三个重点区域实施重点整治。街道建立“三项整治”工作微信群,落实“日报告”制度,逐日上报整治进展情况和完成任务比例,经汇总后进行排名公示。按照区领导要求,“三大整治”工作推进完成情况,纳入到村居单位和个人的年度绩效之中。
(二)搭建专班,完善机制。 街道成立“三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政法书记、武装部长、三个副主任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与生态办办公室合署办公),政法书记任办公室主任、武装部长任副主任,总牵头“三项整治”工作的计划安排、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并牵头生态环境整治工作,乡村振兴办牵头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网格化(安管)中心牵头公共安全整治工作。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要明确1名条线负责人和联络员。建立健全会议、简报、专报、函告和考核制度,通报情况,分析问题,督促落实,实行“一周一例会,一月一督查,形成常态推进机制。
(三)全面发动,综合施策。 村居充分发挥主体作用、职能部门发挥牵头和服务作用,搭建各种平台,运用各类媒体,加强“三项整治”目的意义、目标任务、工作举措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发动各级干部积极行动,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各职能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能,全方位运用行政和法律手段,主动研究并形成可操作、有成效的工作办法和流程,为街道推进整治提供支撑。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
街道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形成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深化细化整治内容、整治标准和目标任务。
(二)调查摸底
全面排查人居环境、生态环境和公共安全领域需要集中整治的问题,形成任务清单,制作“一户一表”,排定整治计划,实施挂图作战。
(三)集中整治
落实“抢、拼、实”和挂图作战要求,对照任务清单和整治计划,集中开展整治行动,对完成整治的点位实施销项管理,对挂图作战推进滞后的实施督办,确保10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四)考核评估
街道完成整治任务后,向牵头部门提交考核验收申请,牵头部门接到申请后,组织相关部门实地进行考核验收(考核办法由各牵头部门制定)。考核结果列入区政府年度绩效考核。
七、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 街道要切实把“三项整治”工作列入各级党委、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并按照“抢、拼、实”和“挂图作战”要求,抓紧抓细抓实。要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专项督查,对重视不够、责任不到位的单位和人员要予以通报。要深入开展多渠道、全方位、深层次的宣传发动,引导和动员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参与到整治行动之路,形成良好的整治氛围。
(二)要密切协作。 各村居要积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调动和整合力量,齐抓共管,密切协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各牵头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要加强协调,合力推进,形成高效率、精准化的问题解决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要从严治理。 各村居要确立“三大整治”主体责任意识,自查自排自整自纠辖区内三大治理问题。各职能部门特别是执法部门,要加大行政检查执法力度,对破坏生态环境、存在重点类型违法建筑和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或个要穷尽行政和法律手段,该停水停电的停水停电、该停产停业的停产停业、该封门封墙的封门封墙、该罚款注记的罚款注记,触犯法规的一律顶格处罚,真正形成高压态势。
(四)要长效管理。 各村居各部门要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及时梳理综合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查遗补缺,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措施,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集中整治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