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夏阳街道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QF4018004-2020-001
主动公开
青夏街〔2020〕40号
上海市青浦区夏阳街道办事处
2020.04.24
各村(居)、机关科室、企事业单位:
《夏阳街道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实施方案》及《夏阳街道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名单》已经街道第6次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附件:1.夏阳街道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实施方案
2.夏阳街道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名单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夏阳街道办事处
2020年4月24日
附件1:
夏阳街道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实施方案
根据《青浦区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府发〔2020〕19号)要求,制订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目的是全面查清本街道人口数量、人口结构、区域分布、城乡住房等基本情况,为制定和完善本街道人口与发展战略及政策体系,提高街道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快街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科学、准确、完整的基础数据。
二、普查的内容和标准时点
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普查方式
普查登记方式原则上采取电子化方式,由普查员使用电子采集设备登记普查对象信息,或由普查对象通过互联网自助填报,普查登记增设部门行政记录和大数据核查比对环节。
四、普查时间节点
为确保普查顺利开展,分三个阶段进行:
从去年下半年开始至今年10月为普查准备阶段。主要是组建各级普查机构,制定普查方案和工作计划,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资,进行普查宣传,选聘培训“两员”,绘制普查地图,进行户口整顿,开展摸底调查等。
从2020年11月至12月为普查登记阶段。主要工作是普查入户登记或普查对象通过互联网自主填报,结合行政记录和大数据进行比对复查,开展事后质量抽查等。
从2020年12月至2022年12月是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主要工作是对普查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发布主要数据公报,编辑出版普查资料,开发利用普查数据等。
五、组织实施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涉及每个家庭和每个人,尤其是夏阳人口总量规模大,外来流动人口比例高,“人户分离”、“职住分离”非常普遍,调查环境复杂,入户调查难度大。街镇各村居、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人口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工作难度,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工作原则,认真做好本地区的普查组织实施工作。
为加强组织领导,夏阳街道办事处决定成立夏阳街道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本街道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夏阳街道社区发展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相关各部门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街道党政办负责普查各项保障工作和各部门协调方面的事项。
街道服务办负责行政区划方面的协调配合工作;负责开展普查登记信息与卫生健康相关行政记录的比对工作;提供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死亡人口等相关信息资料;协助配合普查摸底与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夏阳派出所负责户口整顿工作,协调配合人口普查摸底及登记阶段的相关工作;负责提供本街道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支持,提供户籍登记资料等基础信息;协助配合普查摸底与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街道自治办负责协调推进村委会、居委会及社团组织做好普查工作。
街道人口办负责协助动员和选调人员配合摸底与登记阶段相关工作;负责协调配合来沪人员和外籍人员的普查摸底及登记阶段的相关工作;协助开展普查宣传工作。
街道平安办负责协助动员和选调人员配合摸底与登记阶段相关工作;协助开展普查宣传工作。
夏阳房管所负责提供物业楼宇的相关信息资料;负责动员和选调物业等部门协助配合摸底与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街道党群办负责统筹协调人口普查宣传工作,包括协调新闻媒体、发布公益广告、互联网宣传等;配合落实人口普查宣传,做好普查各阶段舆情监测工作。协助开展港澳台人员普查工作。
夏阳司法所协助普法宣传工作。
街道综发办负责普查经费保障工作。
街道党建办负责普查人员保障方面的事项;协助制订人口普查工作人员补助办法。
夏阳规资所负责提供人口普查制图所需的地理信息和资料的协调保障工作;协助开展普查区域划分和绘图。
夏阳市场监管所负责指导个体私营协会、加强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主的宣传工作;协助开展普查广告宣传工作。
夏阳城管中队负责动员和选调人员协助配合摸底与登记阶段相关工作;协助开展普查宣传工作。
网格化中心负责协助动员和选调人员配合摸底与登记阶段相关工作;协助开展普查宣传工作。其他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六、普查经费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区、街道两级财政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做到按时拨付、确保到位;要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
七、具体要求
(一)按时组建机构。村(居)委员会要于四月底前成立人口普查小组,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认真做好本区域内的人口普查工作。
各级普查机构要根据工作需要,招聘或者从有关单位借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为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应按规定及时支付招聘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
(二)严格依法普查。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普查各项工作。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三)加强宣传工作。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切实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组织和报道工作。要充分发挥居委会、村委会作用,因地制宜,采用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广泛深入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四)提高信息化水平。要提高部门行政记录和社会大数据在本次人口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向普查机构提供部门行政资料,协调有关单位提供相关数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部门和单位提供数据依法履行保密义务。
(五)强化工作监督。各级普查机构要建立普查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要建立督查考核制度,制定科学的考核标准,对普查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实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
附件2:夏阳街道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名单
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夏阳街道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盛钢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谈国强党政办
蔡君明社发中心
陈晓梁派出所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朱正兴司法所
任兴军平安办
李军网格化中心
张晓静党建办
张俞党群办
张燕城管中队
张成中自治办
杨晓燕综发办
陈镇宇规资所
校军友人口办
盛雯市场监督所
蒋兰芹社区服务办
谢明房管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街道社区发展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蔡君明同志兼任。
今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自然替补。